去江边,公交比自驾更便捷

18.06.2015  12:46

  记者从哈市交警部门获悉,19日8时起,我市将对松花江沿江区域的道路交通流量进行管制。建议到江畔踏青的市民尽量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自驾市民外围停车。

  沿江区域

  禁止机动车驶入或停放

  19日8时至20日12时,松花江两岸(市区段)和呼兰河两岸(呼兰城区段)滩涂、湿地禁止机动车驶入或停放。对于无法告知且影响到秩序安全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予以拖离现场。

  部分路段

  机动车禁停外地车禁入

  19日15时至20日12时,将对松花江南岸景阳街、南极街、田地街、西十六道街、经纬街、友谊路、防汛路、江畔路所围成区域内的道路(含上述路段),以及江畔路(港务局至公路大桥)、松花江公路大桥的交通采取分流管控措施。

  19日8时至20日12时,将对松花江北岸江湾路(松北大道至四方台大桥)、沿江景观大道(松北大道至呼兰河口湿地)、太阳岛风景区、松花江公路大桥桥下U型回转道(松北大道至冰花路)的交通采取分流管控措施。

  19日15时至20日12时,将对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大桥(宾县界至呼兰区杨林乡)的交通采取分流管控措施。

  上述交通管控区域,外地号牌机动车禁止通行;沿江两岸的公共停车场停用。

  此外,友谊路、友谊西路、江畔路、防汛路、大新街、江湾路、沿江景观大道和松花江公路大桥桥下U形回转道(松北大道至冰花路)禁止机动车停放。

  管控区域

  单位和居民车辆不受影响

  为最大限度降低分流管控对区域内沿街单位和居民的出行影响,管控时间内,市民可凭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有效证件驶入、驶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