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五项扶持措施助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02.12.2014  13:02

  今年下半年,东宁县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切实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问题,研究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的扶持政策。

  1、产业扶持。一是优先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新型职业农民可免去摇号程序,优先享受农机具补贴。二是优先享受相关农业项目支持。由新型职业农民牵头创办的新型经营主体,符合条件的,可以作为农业项目建设主体,承担各项任务建设。三是扶持成立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和扶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土地流转成立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加工厂等,提供信息咨询、信贷支持、项目编制等服务。

  2、科技扶持。一是选派技术人员包户指导。技术人员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一对一”跟踪服务,给予技术指导,解决农业生产中遇到的困难。二是优先建设实验示范田。建设实验示范田的项目要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并给予一定的技术投入补贴。

  3、金融扶持。一是优先享受种植业保险。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服务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的保险业务,创新保险产品,加大对农民服务力度,为确保农民“种好地”提供保障。二是优先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简化贷款手续,降低贷款门槛,放宽还款年限,增加贷款额度,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信贷支持力度。

  4、经营支持。一是引导组织订单生产。引导一批农事企业,针对食用菌、粮食作物、果类和蔬菜等,与新型职业农民签订单,开展订单化生产,并提供技术保障。二是扶持建设小型加工企业。鼓励和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建设小型加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信贷支持等。三是免费办理绿标认证。对新型职业农民创办的农事企业,免费办理绿标认证,并在申报材料、现场检查等给予帮助。

  5、信息支持。一是开通微信共享平台,为新型职业农民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农业动态、农业技术等信息。二是在东宁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东宁县农业信息网站开通专题专栏,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免费进行品牌宣传,发布供求信息。三是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品牌宣传,相关费用给予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