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局“四项措施”全力提升服务效能

12.08.2014  15:48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全力提高服务效能,塑造机关良好形象,当好政府的好助手,集贤县局采取四项措施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一是完善工作“服务承诺”制度。在服务承诺方面,切实履行“为群众服务、为企业服务”的职责,做到积极主动,热情周到,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杜绝接受吃请现象。二是实行“首问负责”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对接听来电、接待咨询、来访和外单位来我局联系工作等事项,第一接待人要给予明确的答复或说明。三是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提高办事效率。业务工作要遵循及时办结的原则。对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有时限要求的事项,应按时限要求办结;对自身安排有明确完成期限的,应按期办结;对于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应尽早办结。四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考核。要定期分析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自我检查,自觉接受监督。要加大对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的考核和检查,把工作人员作风方面的表现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