逊克县检察院:重联合促规范塑法律监督刚性

10.08.2018  15:30
  8月8日,逊克县检察院联合县人大、监察委、政府召开强化法律监督、提高法律监督效果工作推进会。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彦斌,县人大法制委主任林百婷,县监察委副主任王长林发表讲话;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闫岳主持会议;县法制办、市监局、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水务局、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等10余个部门的主要领导及检察院侦查监督、公诉、民行、刑执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前,县检察院将由县人大制发的《逊克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监督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试行)》,“两办”联合制发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意见的通知》,以及县纪检委、监察委、检察院联合制发的《逊克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逊克县监察委员会、逊克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推动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施办法》这三个“红头文件”发放到与会各部门手中。   会上,该院高彦斌检察长强调, 要深刻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此项工作是做好法律监督的现实需要,实现深化改革的现实需要,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现实需要。 要牢牢把握开展此项工作的关键点和着力点, 要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确保工作成效;要聚焦重点监督环节,维护公共利益;要持续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要努力提高监督水平,不断增强监督权威。 要切实增强开展此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县检察院及各部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依法履职,规范执法;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林百婷主任肯定了县检察院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做法,她强调, 检察机关要积极开展监督, 把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作为加强法律监督的重要途径和措施,坚决监督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问题,并依法纠正。 相关机关要主动接受检察监督, 与人民检察院建立并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认真落实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切实纠正确有错误的行政行为,并及时函复办理结果。 各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和各单位回复、落实结果都要及时到县人大备案,并接受监督;县人大将密切关注各部门对检察院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回复情况,对于无故拒不回复、落实的,可由县检察院进行提请县人大启动监督质询程序,监督和促进检察监督意见的落实,推动这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王长林副主任也表示, 要确立一个导向, 检察监督工作与各执法、司法部门工作息息相关,各相关部门要把配合和支持县人民检察院此项工作的开展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各相关部门“一把手”要强化主体责任,密切与县检察院的联系。 要传递一个讯号, 各相关部门在执法、司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懒政、怠政、不作为等问题,如果不加以防范,对县检察院的监督置之不理,就有可能陷入违纪违法、甚至是渎职犯罪的深渊,因此各相关部门应当将此项工作的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工作人员,尤其是一线执法、司法人员。 要吹响一个号角, 以县检察院开展此项工作为契机,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全面吹响推进依法治国的集结号,县监察委已与检察院建立检察监督问责机制、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协作配合机制,共同形成监督合力,对于被建议单位拒不落实检察建议的,县纪检委、监察委将依纪依法追究被建议单位相关责任领导及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最后,各与会部门领导纷纷进行表态发言,均表示,县检察院开展的此项工作非常有必要,且非常及时,他们一定会做到学习到位、传达到位、执行到位、培训到位、宣传到位,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随着此次工作推进会的顺利召开,三个“红头文件”的落地生根,县检察院进一步强化了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刚性与实效。此举是顺应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创新检察监督与公益诉讼工作新机制的一次有益尝试,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的有力举措,对于县检察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相关机关严格依法执法司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