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法院:多措并举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

10.07.2015  17:04

        鸡东县人民法院积极投身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坚持审判实践和人民陪审员工作实际相结合,采取四项新举措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改善人民陪审员履职环境,让人民陪审员制度迸发应有的活力。

        以选任为基础,优化队伍结构。选任人民陪审员突出广泛性和专业性两项要求,采取双管齐下的方式广泛吸收优秀人才加入陪审员队伍。将道德修养放在首位,综合政治背景和社会口碑进行考察,既要重视学历,又不能忽视群众基础,确保了陪审员队伍结构的综合素质。

        以培训为重点,提高参审能力。今年以来,该院共组织人民陪审员培训3次,除了常态化的培训外,还带领人民陪审员走进社区、校园进行现场普法,到田间地头、农家炕头进行调查、调解,从理论和实践二个方面入手进行专业培训,使人民陪审员了解了办案流程,同时还为陪审员订阅《人民法院报》、《黑龙江法制报》,提高陪审员的法律综合素养。

        以管理为核心,提升陪审质量。建立了保障人民陪审员深度参审、“一陪到底”的工作机制。改变了陪审员只参与庭审和合议的做法,以制度促成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调解、执行和涉诉息访、判后释法答疑的全过程,构建人民陪审员从审前协助送达到审理全过程,从调解到执行的全方位的工作机制。完善人民陪审员阅卷制度,健全人民陪审员提前阅卷机制,让人民陪审员在吃透案情的基础上参与审判活动,为强化庭审和评议做好铺垫。

        以保障为依托,确保参审权利。该院要求主审法官在庭审前,要简要向人民陪审员介绍案情,释明案件涉及的基本证据规则等问题,再由人民陪审员阅卷,法官和陪审员讨论案件需要查明的事实,确定庭审中人民陪审员发问的侧重点。在开庭审理时,法官要给陪审员留有足够的发问时间,人民陪审员在庭审中在审判长引导下,首先由陪审员就没有查清的案件事实发问,鼓励人民陪审员针对当事人的回答追问,允许陪审员对案件事实以外的案件事实发问。合议庭评议时,由陪审员首先发表意见并完整记录,人民陪审员侧重对在事实认定的表决,法官侧重对适用法律的表决,以实现优势互补。全力保障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经费,一定程度上调动了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