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县法院采取多项措施优化发展环境

08.07.2016  04:4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和齐齐哈尔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及富裕县委确定的“五个进一步优化”的工作任务。连日来,富裕法院分别召开党组会议,中层领导干部会议和全院法官干警大会,对各级领导讲话精神和省市县工作方案进行组织传达学习,他们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牵动,教育法官干警转变思想观念,不断增强服务发展意识,完善服务发展措施,提高服务发展能力,积极主动为优化辖区发展环境做出贡献。

  强化司法理念,为优化发展环境夯实基础。该院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开展了“服务发展,优化环境,我能做什么”专项活动,通过自我剖析、同事帮扶、领导点评等方式,引导法官干警强化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同时深入开展查摆活动,对照企业需求、群众期盼查找存在问题,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重点企业家座谈会,面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函1000余份,梳理意见建议24条,不断提高法官干警的司法服务能力。

  发挥审判职能,为辖区环境创造安定局面。一是发挥刑事审判的拳头作用,在严惩杀人、抢劫、贩毒、法轮功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同时,突出打击各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这个重点,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二是依法调节各类同民商、行政、林业纠纷,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对“涉企”纠纷案件特别是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案件,均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实行快立、快审、快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三是加大执行力度,灵活运用采取“放水养鱼”、租赁转让等执行方式,优化执行效果,一方面对债务人加大财产保全力度,防止涉诉后转移有效资产;另一方面对于生产经营暂时困难但市场前景良好的被诉企业,不盲目冻结债务人的财产,避免导致债务人因资金链断裂而倒闭。

  服务项目建设,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支持。依托政府联席会议,高度关注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对可能形成诉讼或进入诉讼环节的案件进行法律风险评估,为领导决策提供司法支持。同时将重点建设项目名册印发至各业务庭,在审判工作中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实行重点企业扶持保护制,采取“诉前保稳定、诉中保优先,诉后保发展”等措施,有效保障重点企业的健康发展。

  搭建警企平台,为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积极探索搭建警企互动平台,专门成立了法院服务企业工作组,通过走出去实地调研,组织座谈,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涉法难题。结合案例主动为企业宣讲《劳动法》、《合同法》、《公司法》以及《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帮助企业提高防范风险能力;针对个别企业财务和业务往来管理不规范,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以预防和减少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经营风险。

  开通绿色通道,为优化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围绕富裕“风清气正、和谐稳定、天蓝水清、地绿城净”的环境发展总目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规范执法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改活动,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特别是涉企案件开通绿色通道,“立足‘法’字”,即运用法律手段,在遵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加大办案力度,力争为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取得更大实效。“突出‘快’字”,即快立快审快执行,尤其是对与企业和投资经营者有关的案件要倾斜保护。在立案环节上,对企业和投资经营者起诉的案件,优先受理,及时处置,确保企业和投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在审判环节上,对侵害企业人员特别是外商和外地投资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快审快判,依法严惩;在执行环节上,对企业和外地投资者申请执行的案件,优先执行,并力争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