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县院:严管厚爱,推行劝勉谈话制度

26.04.2016  11:14

  “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你能够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和保密制度,廉洁自律,认真履职,勤奋工作,不辜负院党组的关怀、信任和期望,做一名合格的检察干警”,这事嫩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雷英在与一位年轻干警进行例行提醒谈话。

  近日,嫩江县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规定》、《关于实行劝勉谈话制度的规定》、《关于实行廉政提醒谈话制度的规定》三项制度,旨在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敦促检察干警做到廉洁自律。

  该院在上述制度中明确了干警必须要严格遵守的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工作纪律、作风纪律,并实行劝勉制度。在工作中实行劝勉制度,列举十种可能出现的“庸懒散奢”情形,向存有问题的干警发出劝勉通知书,要求其三日内写出书面认识材料送交备案,连续三次被劝勉者,待岗学习一个月后重新定岗。同时明确了检察干警被信访举报、发生网络舆情或有群众反映、有其他违法违纪苗头时,廉政提醒“三必谈”,告知被谈话人存在的问题,要求其作出说明并表明态度,对其在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意见。

  同时,该院强化制度的执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纪检部门定期组织督查,确保各项工作遵章行事,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了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保障落实的工作目标。

  据悉,今年该院截止目前,已经劝勉谈话6人,提醒谈话13人,实名通报7人,对干警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敲警钟”,切实发挥了制度的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