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县法院“三个坚持”狠抓裁判文书质量

06.08.2015  13:52

        友谊县法院采取三项措施,不断提升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坚持自查评查交叉勤通报。要求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采取相互阅读、修改的方式,仔细推敲遣词造句和标点符号的使用,做到语言流畅、通俗易懂、说理透彻、质量优良。进一步建立健全自查与集中评查相结合的长效评价机制,各审判业务部门每月对本部门裁判文书进行自查,将自查情况报送审管办。审管办每季度将裁判文书交叉分配给业务部门集中评查,对评查情况进行核实、反馈,最后确定优秀和瑕疵裁判文书予以通报。

        坚持裁判文书上网严把关。每份文书上网前由文书制作法官、庭室负责人、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再经审监庭、审管办、研究室流水把关,从法律适用、文书格式、文书校对等方面对裁判文书进行全面审查,实现生效裁判文书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发布,以此促使法官全面提升自身司法能力,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坚持法律情感结合重说理。针对不同案件采取不同方式进行说理,对应该适用何种法律条文明确,诉辩或者控辩各方无异议的,援引法律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根据立法精神、目的,运用法律原则和法学原理,阐明裁判理由。并针对县区法院涉农当事人较多的实际情况,要求法官深入了解本地习惯、风俗人文,在裁判文书中从法、理、情的角度辩法析理、以理服人,做到入情、入理、入法,克服生、硬、冷等枯燥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