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中院网上开庭温馨提示

16.02.2020  16:02

    各位诉讼当事人:

    为抗击疫情,便利当事人诉讼,全市法院现运用“云庭”系统提供网上开庭服务,在本市法院涉诉的案件,法官会根据工作安排及时与大家进行沟通,在征得所有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通过网络连线的方式组织庭审活动,为了让您能更好的使用此款应用软件,在此作以下几点温馨提示:

    1.软件下载。在法院与您协商好开庭事宜后,您会收到有(案件信息、庭审时间、系统下载链接以及登录系统所需的专属登陆码)等内容的信息,如果您是安卓系统的通讯设备,请您点击链接并下载安装软件。如果您是iOS系统的苹果通讯设备,请您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云庭”,进入小程序后按照提示进行简单的登记就可以使用此软件了。

    2.设备调试。在庭审开始前,请选择在4G或WIFI信号优良的地点进行开庭,并必须准备好通讯设备、充电器、耳机(有线、蓝牙耳机均可)等设备,开庭时使用耳麦(使用手机扬声器会产生啸叫影响通话效果,如没有耳麦请把扬声器音量调小)以保证庭审通畅进行。

    3.证据上传。本软件支持证据上传,在线质证功能,请您将需要质证的证据预先拍照存储在通讯设备中,然后点击“上传证据”图标选择文件上传,其他当事人也可通过此功能查看需质证的证据。为保证质证环节证据质量,请各方当事人最迟在开庭一日前将需提交的证据清晰拍摄后进入本系统完成文件上传,在庭审正式开始时,各方当事人直接发表质证意见。

    4.庭前核实身份。当事人是公民的准备好身份证,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准备好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诉讼代理人准备好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照,以便当庭核实身份。

    5、发言设置。进入庭审界面后,可点击“翻转摄像头”功能键实现“切换前后摄像头、开启关闭麦克风”等功能。发言时请切换至前摄像头。

    6、庭审规则。根据在线庭审的特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有关规定。除经查明确属网络故障、设备损坏、电力中断或不可抗力因素外,当事人不按时参加在线庭审的,视为“拒不到庭”,庭审中擅自退出网络庭审的,视为“中途退庭”,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7、确认笔录。庭审结束时,法官会要求各方当事人核对笔录(即进入庭审,点击“查看笔录”图标),核对无误后,随即会发起在线签名,请在法官通知可以签名时点击确认笔录,随后系统会弹出界面让您签字(若未弹出,点击确认笔录进入),请按系统提示的方向(手机横放,从左至右)书写您的名字及日期后,点击右上角的“√”,系统提示签字成功。

    8、庭审效力。网上庭审结束后,本院将下载庭审录像与电子笔录。经在线确认后,电子笔录与书面笔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