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医保局“小窗口”优质服务 保障民生“大平台”

09.07.2014  11:30

  “医保局的同志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真正做到了服务到家。”七星矿参保居民高影患有严重类风湿,手脚已全部萎缩,只有10岁的儿子相依为命,双鸭山市医疗保险局了解情况后,主动承担办理住院登记和医保报销手续,并与民政部门联系为其办理低保二次报销事宜,尽一切能力为高影提供必要的帮助。近年来,双鸭山市医疗保险局紧紧围绕“规范管理、创新服务”这一核心,以“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优化环境”为重点,用真心、真情、真诚为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服务,通过医疗保险的“小窗口”服务,切实发挥了社会保障“大平台”保障民生的积极作用。 
      双鸭山市医保局积极探索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努力实现“正常业务即时办、特殊业务特殊办、重点人员引领办”的服务新机制。
      简化办事流程。重点调整了医药费报销方式,做到各项业务及时受理、申报手续限时5分钟办结、报销款项银行卡集中支付,办理医药费报销的参保人员再不用多次往返服务大厅。同时,城镇居民缴费方式改变为银行代扣代缴、异地就医手续通过医保网站下载办理等措施的实行,极大地简化了各项业务的办理程序,提高了服务效率。
      推行便民服务措施。制定了《医疗保险十项便民措施》,包括破产企业职工参保不设固定工作日、无社会保障卡的居民住院可读取身份证实现记账住院等,解决了参保群众的后顾之忧。
      建立绿色通道窗口。为解决贫困重病等弱势群体报销医药费的问题,在服务大厅开设了绿色通道窗口,对经济困难、身体不便、急于报销药费的参保人员实行特事特办、特事快办,在报销手续齐全后,1至3个工作日之内将报销款划入参保人员医保卡或银行卡内。2013年至今,绿色通道服务窗口共办理医药费报销业务548笔。
      双鸭山市医保局努力在推进市级统筹、发挥基金效应等方面狠下功夫,推进医疗保险规范、科学、深化管理,全面发挥保障功能。
      提高政策待遇标准。双鸭山市医保局根据基金征缴和结余情况,着力提高待遇标准,特别侧重提高弱势群体的保障水平。2012年,建立了城镇居民大病救助制度,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提高到5万元,学生达到6万元,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最高达到70%;2013年起,提高了财政供养人员医疗保险补贴标准,很大程度缓解了职工个人门诊就医购药的需求。
      积极推进市级统筹。2013年起,双鸭山市医保局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建设,力争年底前完成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扩容更新,从而先行实现信息系统、经办流程、财务核算的基本统一。
      启动总额控制试点。今年,双鸭山市医保局出台下发了《双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结算暂行办法》,以双鸭山煤炭总医院和市人民医院两家三甲医院先行试点,并与之签订《定点医疗机构付费总额控制协议》,正式启动实施了我市医疗保险总额付费控制工作,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