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谁是全年最佳创新奖 大家来评议

05.02.2016  14:28

        

检委会会议室的大屏幕上播放着一项项创新工作的PPT短片,用直观的视觉形式展示着每一项创新工作的内容及取得的成果,相关负责人在旁进行讲解,并对评委们的提问进行解答。21名评委根据工作创新性、实践性及所取得得成效来进行评判,选出全年最具创新价值的检察工作。这是1月28日上午,双鸭山市检察院评选2015年度“检察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的现场。

 

按照年初制定的《双鸭山市检察工作创新奖评选方案》要求,本次评选创新项目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要有创新性,申报项目要符合检察工作发展的方向,遵循检察工作规律,结合院党组的工作部署,以开拓创新精神不断探索检察工作新思路、新措施、新方法,所形成的经验具有鲜明的特点和独创性,在全省检察机关处于领先地位;二是要有实践性,申报项目必须是在检察工作的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新经验,已经形成工作机制或制度规范,并应用于检察工作实践,具有很好的推广应用价值,具有较强的示范指导意义。三是要有成效性,创新的经验和做法成效显著,得到院党组的认可,受到上级院或党委、人大等机关的肯定,或经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取得了广泛和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了解,为在双鸭山全市检察机关营造讲学习、比业绩,讲创新、比成果的良好氛围,鼓励大家开拓创新、奋勇争先,经该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在当天的活动会场,各部门负责人作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初审,初评意见汇总后报送评审领导小组,经评选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获奖单位。

这次评选活动共收到申报创新项目18项,每个创新项目由申报部门现场向初评评委进行介绍,宣传科负责制作、演示PPT和内容补充。本次评选打分采取10分制,汇总评委打分后,取平均分值。据悉,近日,市院将公布评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