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反腐不得不说的那些人和事

16.12.2014  12:43

  新华网北京12月15日电题:2014,反腐不得不说的那些人和事

  新华社记者乌梦达、翟永冠

  2014年,中央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一大批贪腐分子落马,一些反腐体制机制“短板”加快补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这一年,反腐有哪些过目难忘的新词?又有哪些不得不提的人和事?

   这一年,过目难忘的反腐词汇

  ——“一家两制

  家庭成员中一方在行政部门、党政机关工作,另一方则经商办企业,背后是疯狂掠夺财富、违纪手段隐蔽、违纪成本低廉、违纪行为抱团的“家族式腐败”。2014年中央第一轮巡视发现,14个省区市和部门单位中有7个存在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现象,个别地方问题突出。第二轮巡视反馈同样指出了干部亲属利用职权经商牟利的问题。

  “‘一家两制’发现难、牵涉广、危害大。”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徐行表示,要完善严禁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兼任经济实体职务,干部子女在其分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相关规定,对“家族式”腐败露头就打。

  ——能人腐败

  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向江苏省反馈巡视情况指出,基层权力寻租机会较多,能人腐败问题突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能人腐败”是一种新提法,一些有能力有作为的官员,在其掌握重要权力之后,边做事边腐败,甚至因为“政绩卓越”边腐败边提升。

  专家建议,防治“能人腐败”必须综合施策,改进干部考察工作,防止简单地以业绩看人用人;还要从严管理干部,对所谓的“能人”,能力越强成绩越大越要加强对其的组织教育和组织监督,使其不想、不敢、不能腐败。

  ——通奸

  公开资料显示,自今年6月5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的违纪情况通报中出现“与他人通奸”以来,至少有31名落马官员因“通奸”被中央纪委通报,包括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等多名省部级官员。

  中央编译局博士后吴晓林说,守不住道德底线的官员,往往守不住清廉底线。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成为党建重点,除了“通奸”之外,打“干亲”、干部“走读”、大吃大喝等在法律上并非明令禁止的行为,成为各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打击重点”。

   这一年,反腐不得不提的人

  ——周永康

  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给予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周永康涉嫌犯罪立案侦查并予以逮捕。

  决定公布后,社会各界反响强烈。广大干部群众表示,这一决定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坚定意志,深得党心民心。

  腐败无特区,反腐无禁区。十八大以来,包括周永康、徐才厚等在内的超过50名省部级以上的“大老虎”落马,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坚定的反腐决心和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

  ——马超群

  1.2亿元现金、37公斤黄金、68套房产,这是科级干部、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的“腐败清单”。

  今年以来,一些官职不高的“苍蝇”却成为各类贪腐大案的“主角”,动辄上千万、上亿元的涉案金额让社会为之震动。广州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被控涉嫌贪污2.84亿元、受贿近1亿元。

  专家表示,打击基层腐败,是我国反腐大业面临的重大挑战,找到基层权力暗箱操作、缺乏监管的症结,加强权力运行的公开和透明,是惩治小官巨贪的必由之路。

   这一年,打击腐败有哪些新动向

  ——海外追赃追逃

  2014年以来,借助亚太经合组织和二十国集团等平台密织国际反腐网络,中国不仅在国内反腐,还在国际反腐合作中努力发挥引领与顶层设计作用。截至12月4日,“猎狐2014”行动已从60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428名。

  汪玉凯等专家表示,海外追赃追逃行动已经对贪官起到了威慑作用,击破他们的侥幸心理。通过建立反腐合作网络和信息共享,跨国追捕的效率会大大提升,跨境追赃追逃将更加便利。

  ——强化“两个责任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落实中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今年以来,全国31个省(区、市)纪委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增设61个纪检监察室,全国省级纪委纪检监察室总数达到231个。

  专家表示,在反腐中首次明确了党委和纪委的责任是一大进步,未来还需进一步细化清单,将各自责任、如何监督等责任细化,可具操作性。

  ——清理“裸官

  “裸官”被称为贪官预备队,这一现象被诟病多年。2014年,“裸官”现象成为被重点整治和清理的对象。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开展了清理“裸官”行动,动作最大的广东,在清理工作中发现“裸官”2190名,866名拒绝接回家人的“裸官”被调岗。《广东省预防腐败条例(草案)》明确提出,“裸官”不得在重要岗位、敏感岗位任职,且不能列为领导干部考察对象。

  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教授肖滨说,今年以来,巡视、督查、整改对久治不愈的“裸官”、干部兼职顽症下了猛药,力度大、效果明显,既避免更严重腐败的发生,保护了国家财富,又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完)(编辑:李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