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局传达省、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市档案系统提出工作要求

11.06.2015  12:02

6月10日上午,市档案局召开会议,集中传达全省优化发展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优化发展环境推进会议精神。市档案局领导班子、综合处(室)、执法监督处(室)、档案服务窗口处(室)及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四个主城区档案局局长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省委书记王宪魁和省长陆昊在全省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工作会议精神。

市档案局主要领导就全市档案系统学习贯彻落实两个会议精神提出四点意见:一要认真学习全省、全市两个会议精神,特别是省委宪魁书记、省政府陆昊省长讲话精神和市委推进会议的主要精神,增强做好档案工作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认真学习档案有关法规和上级档案部门关于做好档案服务工作、优化档案服务“窗口”流程,严格执行“零收费”、“零投诉”等刚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做好档案服务工作。三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切实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认真研究和实施提高工作效率的措施。要对全市各个层级的档案服务窗口、档案指导和档案执法检查等重点岗位加强教育引导,提出纪律要求。要围绕全省会议指出的八个方面问题和全市会议指出的窗口单位不作为、慢作为、服务态度不好、服务效率低下等问题进行查摆,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整改。四要加强监督指导。对四个主城区档案服务工作的监督由区县档案监督指导处负责,对四个主城区档案服务“窗口”指导工作由档案编研利用处负责。其他档案监督指导处要对所负责指导的各部门和单位档案服务“窗口”接待部门提出要求,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迅速研究制定整改落实的办法和措施。

(来源: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