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公安局召开优化发展环境暨深入推进“百千万助企行动”新闻发布会

31.05.2016  00:17

5月14日下午,我局召开优化发展环境暨深入推进“百千万助企行动”新闻发布会。市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新闻发言人谢培松,宣传处处长、新闻中心主任焦志学,交警支队政委王士奇,经侦支队支队长刘光宇,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刘培江,阿城区局政委玄亚庆,道里分局副局长邹立宏,香坊分局朝阳派出所所长刘书东,平房分局平房派出所民警陈锐,以及中央电视台等各级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焦志学同志主持。

谢培松同志首先介绍了近年来我局在优化发展环境及“百千万助企行动”中所取得的成绩:我局始终把全力服务发展作为一条工作主线,全力以赴持续打造有利于发展的安全环境、法治环境和服务环境。一是通过深入创建最具安全感省会城市,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安全和稳定,万人发案率连续4年在全国省会城市保持最低,群众安全感逐年提升,为全市加快发展创造了最安全环境。二是通过狠抓服务效率和执法质量,着力抹平行政审批门槛,深入实施权力清单和“八要八不准”,为全市产业项目建设、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服务。三是找准定位,主动作为,拓展公安职能,把组织开展“百千万助企行动”,作为优化发展环境、全力服务发展的一项重要载体。这项工作开展3年多来,全警上下直接融入,先后与省市10767家企业对接,实行“一警一企一档”助企模式,把“点对点”的服务,做在了项目建设、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时”和“关键处”;建立多元化服务集群,组建助企服务队,开通助企网络平台,努力给企业当好联络、办事、情报、宣传和监管“五大员”,为企业及时解决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和各类难题4.87万件,有力保证了省市产业项目顺利施工和企业生产经营,增强了企业在我省和我市的投资信心。

谢培松同志就我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深入推进“百千万助企行动”工作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

第一,关于优化发展环境和助企工作的主要工作任务。从整体上说,这两项工作的主要任务有四项,即:简政放权、规范执法、加强助企服务和窗口服务。具体地讲:第一项是推进简政放权。一是清理行政审批项目。重点是落实好“五个一律”,即: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得作为前置条件;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进行前置审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一律不得实施定期检验;对核准机关能通过征求部门意见解决的,一律不再进行前置审批;除特殊需要并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机构,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面取消。二是加快权力清单建设。今年年底前,要建立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流程运行和行业监管责任关系、工作机制,对市局和分、县(市)局两级共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审批,不能重复交叉。对于已下放权力的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基层科、所、队接不住、用不好甚至是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三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全市公安机关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便民服务等事项为一体的网上办事平台,确保实现三级公安服务网络互联互通,实现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收费等网上全公开,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让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四是清理规范中介机构。要全面清理规范本级包括行政审批在内的各类行政权力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建立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执业公示制、合同管理等制度。第二项是规范执法。重点是抓好“四严”:一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全体民警都要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六项禁令”,坚决杜绝涉企“四乱”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节前安静周”等涉企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对企业例行执法检查,实行计划、审批、登记、备案、报告制度。上级政法部门已对企业进行检查的,原则不再检查。二是严格整治执法不规范问题。对于无法律依据而不予受理、不予立案的,对办而不结、拖而不决、超越时限的,对利用法律与他人合谋等方式坑害企业谋利的均要依纪、依法予以严厉惩处。三是严格清理历史积案。对办理的涉企案件进行梳理排查,整治推诿塞责、有案不受、有案不立、受而不查、立而不侦、隐案瞒案、统计不实等突出问题;清理久压不决涉企案件、涉及公安机关与发展环境有关的信访积案,2016年年底必须清理完毕。四是严防办案负面影响。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慎重使用搜查、扣押、冻结、拘留、逮捕等措施,不轻易扣押企业财物,防止因执法办案不当加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不能因一人犯罪,搞垮整个企业。确须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和采取人身强制措施的,应当在3日内向当地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向市优化发展环境整治办通报。第三项是深入推进 “百千万助企行动”。一是要把警企对接抓实。5月底前,对接工作要全部到位,对接率要达到100%。二是要与企业保持经常联系。要定期上门走访、座谈交流,密切警企关系,增进警企互信,形成良性互动。三是要创新方式方法。搭建“助企直通车”微信平台,及时回应企业需求,通过开设企业办事专用通道,进一步提升助企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四是要突出“服务重点”。要以确保省市重点产业项目顺利开工建设、确保规模以上大型企业更好更快发展为重点,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及时有效化解,防止“小矛盾引发大祸端”。五是要充分履行“五大员”职责。积极主动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发挥助企职能,兑现助企承诺。第四项是加强窗口服务。一是加强窗口单位管理。一方面,各服务窗口要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投诉可追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另一方面,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三为”问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问题。对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态度冷漠、语言生硬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查证属实的,要对窗口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先行免职,同时通报问责。二是提高办事效率。按照“程序最简、服务最优”的标准,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一律取消,交警、户政、治安、禁毒、出入境、消防部门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再提供证明材料;上一个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个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相同材料,等等。三是落实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全面落实《黑龙江省公安机关18项行政管理服务新举措》,在户政、治安、出入境、网络安全、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禁毒、交通、消防等工作中,拿出切实可行的服务创新举措,帮助群众和企业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宽松便捷的服务条件。四是升级服务大厅功能。要充分履行“市民大厦”窗口服务职责,建设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要优化公安行政服务事项办理机制,整合办事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所有进驻“市民大厦”的单位,要规范服务指南,并向媒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提高服务效率。

第二,关于推进落实的主要措施。重点围绕开展好“四项专项整治活动”,推进优化发展环境和助企行动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一是开展涉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走私、妨害企业管理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对侵害企业财产、妨碍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以及针对投资者和企业员工的报复陷害等违法犯罪案件,要快侦快办,切实解决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二是开展治安专项整治。加强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的治安保卫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水、电、油、气等国计民生和新兴产业周边的治安专项整治行动,维护企业的生产秩序。开展涉枪、涉爆和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整治排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的治安灾害事故。三是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完善地铁施工区域交通组织,推进停车示范区建设工作,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和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管理,依法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通行环境。围绕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帮助企业增强安全意识,指导企业防范交通安全事故,落实交通安全责任,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四是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严格消防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巩固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继续严格落实“四套表格”的填报要求。主动为企业提供消防技术咨询,帮助企业提高自检自查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指导企业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第三,关于违规问责和监督。要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做到“四个坚决,一个自觉”:一是坚决执行“四个一律”。公安民警一律不许插手企业招投标行为,一律不许插手企业工程建设过程,一律不许插手企业采购行为,一律不许插手企业对各类合作者的自由选择。如有违犯,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从严处理。二是坚决执行“八要八不准”。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充分认识落实优化发展环境“八要八不准”的重要意义,以坚定的决心抓好贯彻落实。对违反“八要八不准”规定的,依法依规对直接责任民警严厉问责,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监督部门责任。三是坚决落实“马上办”要求。对工作消极对待、拖延抵触,对群众和企业急需漠视躲避、无动于衷,对促进发展不敢担当、懈怠无为,对优化发展环境失职失控、影响恶劣的,均要严厉查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对破坏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人员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对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投资发展环境的案件,坚持“零容忍”,按照“一案双查”、“一问三责”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坚决消除“底梗阻”、“中梗阻”现象。四是坚决杜绝随意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和《哈尔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规定》,对于企业投诉民警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及利用法律与他人合谋坑害企业谋利等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查实,根据情节先免职或调离原工作岗位,并严格依纪、依法予以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要认真落实《哈尔滨市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始终保持问责高压态势。五是自觉接受企业群众监督。建立以公安机关警务督察为主,队伍管理、法制、信访、涉事警种协调配合机制,依托12389举报电话,对企业和群众反映民警破坏发展环境的违法违纪线索、投诉和涉警舆情进行处置,加大核查办理力度,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第四,关于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督导考评。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市局成立“优化发展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任锐忱副市长亲自担任组长。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和推进落实机构,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二是建立监督体系。由纪检监察、督察、法制部门牵头,建立例会制度、微信群制度、督察制度、通报制度,坚持每周一例会,每半月一小结,每月深入基层科所队、窗口单位明查暗访,对违反各项便民利企措施和承诺,以及公开办事制度、服务事项办理不力、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随时通报,限期整改。三是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坚决落实优化发展环境“一把手”工程,一把手要亲自督查落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单位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任务。本辖区、本单位发生严重破坏发展环境问题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又要倒查追究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加大考评力度。把优化发展环境和助企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考评内容,每季度考评一次,年度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不仅要在全局范围内公示,还要作为单位评先评优、民警提拔任用的重要条件。

焦志学同志在主持新闻发布会时表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充分发挥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是我局向全市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我局保证全市稳定、安全的同时,将不断主动回应企业和群众对管理、服务方面的新期待、新要求,全力以赴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