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发布上半年十大维权案例 有赠品当正品卖
27日,哈尔滨市消协发布2015年上半年十大典型消费投诉案例,投诉热点涵盖家居、电子产品、网上预订等方面。
案例一:餐桌未使用就开裂
今年4月,哈市消费者车先生到哈市消协投诉称,去年7月他花1.35万元在道外区某家居店购买一套家具(餐桌、餐椅、酒柜)。因新居未入住,该套家具一直在新居搁置。过了约半年后,他突然发现餐桌部分开裂,他认为实木家具未经使用就开裂应属严重的质量问题,与经营者多次协商未果。经哈市消协调查调解,经营者为消费者退货。
点评:本案是因家具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引起的消费投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营者应当承担三包责任,经营者应当给予消费者更换、退货。
案例二:赠品当正品卖
2014年12月,消费者陈先生在南岗区某电子商场花279元购买了一套键盘、鼠标。购买时,销售人员保证是最新款。使用一个月时键盘就出现了故障,找到售后时却不予维修,理由是该产品是赠品。陈先生多次找到经营者要求退货都未能解决,并在今年3月6日投诉到哈市消协。经调解,经营者为其退货。
点评:经营者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赠品卖给消费者显然是有意欺瞒,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发生纠纷后又不能及时解决导致消费者为维权多次奔走加大了维权成本,违反了经营者应当履行的义务。
案例三:保修期内维修还要另付费
今年5月,消费者翟先生家的冰箱制冷系统出现故障,他向该品牌售后中心保修,却被告知不在保修范围内,需另付600—800元的维修费。该产品说明书内明确注明该款冰箱制冷系统保修五年,而他这台冰箱也在保修期内。随后的一个多月,他多次与售后协商仍未解决,他投诉到哈市消协。经调解,该售后中心为其更换了一台冰箱。
点评:“保修五年”是经营者向消费者做出的明示承诺,应当履行,“无法维修”就是违反了当初的约定承诺,直接导致产品失去了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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