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卷而思】高继明:发挥主导作用 在督促协调中把程序走实走到位
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在阅卷
最高检挂牌督办的陈成义诉佳木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行政赔偿纠纷申请监督案中,相关争议前后历经多年,今天终于成功化解。这个结果的取得,与检察机关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息息相关,与各部门协作配合密不可分。
回顾这起案件的化解工作,我们深深感到,类似这样的行政纠纷并不鲜见。大量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反复纠缠于法院是否应当受理、立案,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有的还要发回重审,几年甚至十几年都没能进入实体审理程序。各方各执一词,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来来回回,既造成了诉累,也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这些矛盾的形成,虽有法规政策和法定程序之因,但更主要的症结在于,在落实上存在着“程序空转”的问题。
在陈成义申请监督的这起行政争议案件中,交警支队处理所涉交通肇事的行政行为并没有违法,因此其起诉不符合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法定条件,该案法院裁定驳回陈成义的起诉并无不当。尽管没有行政违法行为,但经过法院先后5次裁定驳回起诉,陈成义仍然继续上访、申诉,矛盾纠纷始终无法化解,这个案件就属于典型的行政诉讼程序空转。
最高检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就是要求检察机关立足监督职能来解决行政诉讼的程序空转问题,从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黑龙江省检察院就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与公安机关座谈
陈成义与交警支队之间的行政赔偿纠纷争议虽已得到实质性化解,但掩卷思之,就如何解决程序空转的问题,还是留给我们许多值得思考和借鉴的内容:
1解决程序空转问题,必须依靠党委,形成争议化解合力
解决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做到“案结、事了、政和”,仅靠检察机关一己之力显然不够。要主动向党委及其政法委、人大汇报专项活动进展,重大案件及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争取由党委及其政法委、人大牵头,充分整合行政司法资源,集中精力破解难题;要加强与法院和行政机关的沟通,及时通报专项活动部署和重点案件情况,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形成检察监督与其他行政争议多元解决机制的对接;要加强与信访部门的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正在办理或已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案件的当事人,检察机关要随时关注,了解涉访动态,可以通过联席会议制度、案件通报和信息共享机制等,与信访部门联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2
解决程序空转问题,必须深入调查,摸清行政争议化解底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点瞄准当事人没有有效救济途径、合理诉求得不到重视和满足等问题依法履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调查核实,在查清事实、辨明是非的基础上将心比心,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而不是“和稀泥”;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坚决防止因办案引发次生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坚持依法治理与源头治理相结合,紧紧抓住行政争议的源头和要害,从源头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减少行政争议。
3
解决程序空转问题,必须沟通协调,与相关部门共商化解方式
就内部而言,行政检察部门要加强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民事检察部门、案件管理部门的配合,寻求各部门在风险提醒、息诉罢访等方面的支持。就外部来说,要加强与相关单位联系,形成化解行政争议合力。
4
解决程序空转问题,必须深入交流,情理法融合解决合理诉求
在此案中,省、市两级检察院办案组多次接待并与陈成义就案件的实际情况、发展方向、其可能得到的最终结果进行了深入交流,细心听取陈成义的诉求,并及时反馈案件进展情况。对于陈成义老人多年的诉求,检察机关人性化、多角度地分析研判,针对多年没有化解的实际,主动担当作为,既恪守检察权、行政权和审判权界限,又运用好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监督智慧,把工作做实做好,切实解决了陈成义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 【作者: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高继明】
原文载于《检察日报》2020年9月9日 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