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变抢 公交车上行窃露馅出手伤人
17.06.2015 12:41
本文来源: 哈尔滨新闻网
前不久,孙某在公交车上行窃,被对方发现后出手伤人,结果“盗窃”变“抢劫”,并因此获刑5年。
孙某家在农村,多年前来哈打工,可由于好吃懒做,经常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前不久,为了弄钱喝酒,孙某上了一辆公交车,四处寻找目标,很快发现了右裤兜鼓鼓的乘客王某。随后,趁车上人多拥挤之机,孙某下手行窃,将王某右裤兜内的1500元现金掏了出来。钱刚到手,王某就发现了,孙某赶紧将赃款扔到地上。王某为防止孙某逃跑,二人动起手来,导致王某双眼受伤。王某报警后,孙某被赶到的民警当场抓获。
香坊区法院认为,孙某窃取他人财物,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使用暴力殴打王某,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元。
本文来源: 哈尔滨新闻网
17.06.2015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