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五场新闻发布会 我省日产口罩将超100万只

29.02.2020  15:21

  我省日产口罩将超100万只

  在2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发改委副主任孙景春就民用口罩供应紧张的局面如何得到有效缓解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孙景春表示,为切实缓解疫情防控期间一次性医用口罩市场紧缺形势,加大本地企业生产供应。疫情发生前,我省只有齐齐哈尔一家日产3万只一次性医用口罩的生产企业。1月底,我们与对口合作省份广东省积极联系,协调帮助我省提供口罩生产设备,经各方努力,实现了我省N95口罩生产零的突破,口罩生产企业由1户增长到6户。当前努力支持现有生产的6户口罩企业满产上量、正在采购安装设备的10户企业早日投产达产,确保3月中旬前日产量达到100万只以上。

  另一方面也在强化国外采购和捐赠。从国外购回口罩400万只,当前正在加快跟踪督导未到货的200多万只口罩早到货。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和华人华侨、国际友人开展社会捐赠,进一步拓宽医用应急物资筹集渠道。

  孙景春说,我们还要加大国内市场采购销售力度,这是解决口罩供需矛盾的主要途径。随着国内口罩产能释放和国外疫情加重,我们采购的重点将转向国内。只要把社会各界发动起来,把各方面积极性调动起来,把各种采购销售渠道拓展出来,就一定会早日改善口罩市场供应紧张局面。

  专用防护物资实现紧平衡

  在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发改委副主任孙景春对我省物资保障组在医用物资保障上所做工作进行发布。

  强化生产供应。加快口罩、隔离服、酒精等医用防护企业春节过后尽早复工复产,开足马力,上产上量。支持有意愿企业转产急需的防护用品,协调物料供给、设备采购、生产资质办理,口罩生产企业从1户发展到6户,N95口罩和医用防护服生产企业均实现了零的突破,分别达到1户和6户。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品种,上市公司新光光电组织科研团队研制出的双光谱测温仪已用于车站、机场等人流密集场所。

  截至2月27日,我省医用酒精日产能达到2003吨,口罩生产企业日产能达到42万只,医用防护服、隔离衣、测温仪日产能分别达到2000套、4350套和90台。

  强化物资采购。物资保障组面向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发动同乡、商会、驻外机构、黑龙江老乡会等各界朋友人脉资源广泛采购。截至2月27日,共到货口罩491.1万只、防护服和隔离服17.5万套、护目镜7.42万个、手术服2.78万套、医用手套420万双。15天内预计还将到货口罩212万只、防护服19.98万套、护目镜1.24万个、手套75.36万双。

  强化社会捐赠。动员和鼓励省内外社会各界、华人华侨、国际友人捐赠医用物资。截至2月27日,共接收社会捐赠款物7731.42万元,其中捐款5587.06万元,捐物价值2144.36万元。

  强化统筹调配。按照轻重缓急精准调配原则,重点物资保重点医院、保重点地区、保重点品种,把救治最需要的医用防护服、N95口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优先保障一线医护和防疫人员需要。截至2月27日,省防指物资保障组共调配各类口罩近400万只、各类防护服8.7万件、隔离衣14.5万件、护目镜8906个。同时,按照国家要求,调拨各类口罩、防护服、隔离衣、护目镜等物资保障我省支援湖北医疗队需求。

  孙景春表示,经艰苦努力,医用物资保障较好地服务了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总体看,我省医用酒精完全满足市场需求,而且产品有剩余。N95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测温仪和防护服在满足医疗救治和防疫一线工作需求上实现紧平衡。

  新措施将改变“一罩难求”局面

  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正就加强口罩采购销售、增加市场供应研究制定指导意见,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加大市场采购销售力度,切实改变“一罩难求”局面。省发改委副主任孙景春介绍了相关信息。

  坚持政府统筹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挖掘各种资源广开渠道,政府搭台,市场化运作,对政府委托的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有序对接采购销售,政策对冲风险,鼓励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对外采购,尽快改善“一罩难求”的局面。

  对政府委托企业实行清单方式管理。政府委托经济实力强、市场采购销售能力强、社会责任感强的医药商贸企业作为采购销售主力军。医药商贸企业分批列入政府委托采购口罩企业,实行政府搭建平台,企业市场化运作。在保障疫情防控医用一线统筹调配前提下,本省企业生产的口罩按比例优先配给受委托企业销售,相关部门优先向政府委托企业提供市场供货渠道信息。

  科学有序组织销售。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复工复产复学急需用户直接面向政府委托企业进行团购。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为满足职工工作所需购买的口罩费用可从职工福利费或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医药连锁零售企业可采取线上预约,实体店取货、社区发放、物流配送等方式,有序稳步向市场投放口罩销售,坚决防止人员聚集、哄抢等现象发生。

  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参与采购。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自然人自行采购民用口罩,对采购贡献大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和用户单位给予奖励。对市场采购数量大、保障供应能力强的政府委托企业优先列入省防疫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并由省财政按贡献给予奖励。

  防疫期间坚持顺价销售、随行就市,以不超过购进价格30%比例销售的,不视为扰乱市场价格。

  另外,《意见》还将从维持市场经营秩序、强化监管和服务、强化地方政府属地责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做好三点管理出院患者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出院,严格按照国家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执行,即体温恢复正常三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肺部影像学显示炎症明显吸收,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的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间隔一天,最后经专家组评估,综合判断病人是否可以出院。这段过程,若不加强管理,不利于患者身体的完全恢复,极个别患者还有重复感染可能。”在2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黑龙江省疾控中心副主任孙巍针对如何做好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的管理工作答记者问。

  据孙巍介绍,患者治愈后,我省严格规范治愈患者出院流程,强化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治愈出院后的管理,提出后续健康管理建议,指导帮助出院患者做好健康管理。

  一是符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出院标准的患者,要继续在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14天。定点医院因床位紧张等原因无法对符合出院标准患者继续隔离的,我省会启动当地后备定点医院,参照确诊病例隔离条件进行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二是前期已出院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应严格执行单人隔离措施,隔离期间不得出门。居家隔离人员尽可能减少与其他同住人员的接触机会,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均应配戴医用外科口罩。居家隔离人员的房间、共用区域及同住家人经常触碰的物品,应每天进行清洁和消毒。由社区人员以不见面方式提供生活物资。在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的出院人员,应严格在室内隔离,不得离开房间。

  三是符合出院标准并隔离期满14天后,再次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可解除隔离。

  最后,孙巍提醒广大群众:千万不能大意,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继续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保持人与人接触距离1米以上,尽量不出门,少出门,不走亲访友,不聚餐娱乐。不串门,不扎堆,防护好自己。每个人都树立起“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的强烈意识,打一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作者:孙铭阳 蒋平)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