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挂帅出征” 抓落实亲自办案 佳木斯市检察院召开专题会全面推进“两个专项”公益保护法律监督工作

06.09.2019  19:11

    “公益诉讼‘两个专项’是今年全省检察机关重点工作之一,全市检察机关必须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保障、提升办案质效上下真功、用气力、抓落实。”9月6日上午,佳木斯市检察院召开的两级院检察长会议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长春对全面推进“两个专项”公益保护法律监督工作作部署,提要求。
    据了解,自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两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佳木斯市检察院经过前期准备和摸排,先后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办案专班,并在抚远市检察院开展了试点工作,探索全面铺开专项工作的样板和模式。这次专题推进会是就下步工作如何推进和落实指路子,明责任,出举措。
  在推进会上,与会人又进一步学习了省检察院关于开展专项工作的有关精神,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要求。
    “从9月1日起‘两个专项’工作进入了调查阶段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务必举全院之力,务必抓实抓出成效,推进专项工作取得全面突破。”在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淑梅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开展“两个专项”工作的目标任务、专班办案组织形式以及工作原则等问题。她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调查;要严格立案标准,统一移送线索;要建立健全机制,规范工作流程;要坚持定期通报,及时总结宣传。
  “我们要继续加大办案力度,全面走访排查”“我们将在重视上再提高、行动上再深入、攻坚上再发力”“举全院之力做好专项工作,向市院党组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在会上,各基层院检察长都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就如何开展好“两个专项”工作表态发言。
 
  “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省院的新部署新要求和市院党组提出的新思路,不断强化专项意识、深挖意识和典型意识,开展好“两个专项”公益保护法律监督工作。”在听取各院的表态发言后,检察长朱长春要求,检察长要亲自“挂帅出征”,并且在每个专项工作中要至少亲自办一起案件,带动全院开展工作,推动“两个专项”取得扎实成效;要注重提升办案质效,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果型转变,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进展,不断扩大检察机关影响力。
    当日下午,佳木斯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组织开展了针对性的业务培训,集中观看了省检察院张坤明副检察长在“两个专项”专班业务培训上的讲话视频;第六检察部陈鹏还通过讲解“面源污染”、“校园食品安全”、“调查”等关键词的方式,对公益诉讼“两个专项”工作进行指导性培训,促进办案理念的转变、能力的提升。
  佳木斯市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第六检察部全体成员,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主管公益诉讼工作副检察长、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