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县委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

16.10.2014  11:54
  本网讯(戴洪波 唐海鸥 李拥军 刘航) 10月15日,抚远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在江南村二楼会议室召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精神,对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结,对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进行部署。县委书记、省政府黑瞎子岛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主任、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周宏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党的十八大作出的在全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省委的一系列部署是务实有效的,县委和全县各级党组织贯彻中央、省委部署态度坚决、成效显著,弘扬了新风正气,凝聚了加快发展、跨越争先的强大正能量。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虽然基本结束,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远不会结束。全县上下还要继续打好作风建设这场硬仗,以好的作风保障抚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实现抚远科学跨越发展,为抚远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而不懈奋斗!省委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督导组第一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申立国出席会议,组长、省政府参事、省商务厅原厅长、党组书记叶晓峰在会上讲话。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周勇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县人大、政府、政协班子中党员成员,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参加会议。
  周宏指出,在省委统一部署下,抚远县委把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按照梯次开展、压茬进行的要求,于2月24日,全县召开了活动动员大会,各基层单位也分别在3月19日、4月30日前进行了动员启动。活动开展以来, 县委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落实“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坚持县委带头、领导示范、以上带下、整体推进,积极抓学习、查问题、促整改、建机制,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学习教育扎实,征求意见广泛。(二)是深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客观。(三)是推进问题整治,效果立竿见影。
  周宏强调,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我们充分运用党内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的基本经验,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方法和路径,为进一步贯彻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优良作风保证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落实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必须坚持自上而下、以上带下,紧紧抓住领导带头这个根本。二是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四风”抓起,牢牢把握加强作风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三是必须坚持贯彻整风精神,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反对“四风”。四是必须坚持群众满意标准,通过广泛发动群众提意见、来监督、作评判,传导改进作风的压力、激发改进作风的动力。要巩固成果,将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深化 。周宏指出,端正党风、改进作风是一场任重道远的长期任务,永无休止符,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了八项新要求,为我们指明了从严治党的方向和着力点,省委书记王宪魁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围绕从严治党这一主线也强调了六个方面具体要求,我们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断总结经验,持续完善,从思想上找根源、从行为上抓整治、从制度上堵漏洞,使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确保改进作风的各项工作行之有效、行之久远。一要切实抓好党建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二要从严管理干部,锤炼过硬的干部队伍。三要构建转变作风长效机制,巩固提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四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心一意谋发展。我们要从推动抚远发展的大局出发,正确处理反“四风”与抓发展的关系,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只争朝夕的工作干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好产业项目建设、农业发展、深化改革开放、改善民生等各方面工作,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有力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新业绩,当前尤其要突出抓好秋收工作,确保好年景有好收成好效益。
  叶晓峰代表省委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督导组对我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说,抚远县委、抚远县各级党组织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学习到位、认识到位、严格标准、率先垂范。有特色、有亮点,高标准的完成了各项任务。希望抚远要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继续抓好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继续夯实基层基础,服务广大群众;继续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周勇在总结会议时就如何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四点意见。一要迅速传达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二要抓好问题整改工作。三要不断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四要以作风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现职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县“两委”委员,县直单位、乡镇党政正职,群众团体、中省直单位及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负责同志,县委督导组全体成员,县委群教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共同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