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张效廉出席会议并讲话

06.12.2014  11:14

  4日,由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司法厅共同举办的“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在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司法部“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座谈会精神,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我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普遍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按照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要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

  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效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凤春主持座谈会。

  张效廉在讲话中说,设立国家宪法日,就是要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发挥宪法作用,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举行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最重要的是要把学习宪法、宣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加快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

  张效廉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作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通过多种渠道,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要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各级政协组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要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要切实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非法侵犯,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张效廉强调,加强法治黑龙江建设,就是要坚决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任务和重大举措,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实现我省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完备、法治实施高效、法治监督严密、法治保障有力、党内法规完善,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构建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座谈会上,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政府法制办、省司法厅、省法学会有关负责同志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进依法治国先后作了发言。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作者:孙佳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