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审判大楼改造情况

21.01.2016  14:37


        1月13日,佳木斯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审判办公大楼改造情况,并通过媒体表达法院干警对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的衷心感谢,对全市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注、监督和支持表示谢意,表示要在市委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为佳木斯市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佳木斯中院原有办公大楼始建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至今使用已有近30年时间,面积仅为5300平方米,没有立案大厅和信访大厅,审判法庭数量和办公面积严重不足,已远远不能满足司法审判和便民服务需要。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将市人社局11581平方米的办公大楼通过置换的方式给市中院作审判法庭和办公用房,并于2015年5月25日正式移交。市中院党组确定了“经济实用、安全便民、适应发展、勤俭节约”的维修改造原则。从改造设计方案和工程施工招投标到整个改造工程竣工,共历时5个多月时间。全院各部门已于元旦前全部搬入新审判法庭并开始正常办公办案。

        在改造过程中,佳木斯中院突出“以司法审判为主,重在便民利民”的理念,重点加强审判法庭环境和便民设施建设,尽量减少办公用房面积。通过审判法庭维修改造,共改造出大中小10个审判法庭、11个庭审合议(调解、听证、诉调对接)室、1个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信访大厅)、300平方米的档案库以及视频会议室、执行指挥中心、信息中心、12368诉讼服务平台室、新闻发布室、评估拍卖委托室、远程视频接访室、院领导接访室、执行指挥中心、审判信息中心、图书阅览室、审判委员会评案室、机要室、法律文书文印室、法警备勤室、安保监控室、法警体能训练室等功能性房间。整个审判法庭从功能分区上划分为审判区、办公区、业务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四部分,实现了审判区与办公区的相对隔离。其中,业务用房面积为2128.96平方米,办公用房面积为1867.82平方米(按照2014年颁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市中院核定的办公室面积为1962平方米),服务用房面积为1486.46平方米,设备用房为258.26平方米。其余为大厅、走廊、楼梯、电梯间等公共部分。

        佳木斯中院按照“天平工程”建设和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要求,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的思路,全力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一是三大平台建设工作逐步推进。案件集中管理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12368语音服务平台按期完成。二是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工作按时完成。远程执行指挥调度、单兵作战、点对点查控系统建设工作也在省高院规定时限内统一完成,是全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完成较早的法院。三是诉讼服务中心投入使用。专门设计了包括立案大厅、信访大厅、远程视频接访和院领导接访室的诉讼服务中心。四是科技法庭建设取得成效。全院大、中、小10个法庭全部安装了包括庭审直播、证据展示、庭审记录、庭审点播和庭审集中控制在内的科技法庭系统设备,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并直接刻录出DVD光盘,为展示庭审证据、形成电子卷宗、进行可视化庭审观摩、庭审网上直播、录播、点播提供了便利。设置了门禁系统,使办公区与审判区实现了隔离。建设了数字监控系统,对法院重点区域、窗口部门的监控实现了全方位、全天候和全覆盖。建设了远程提审系统,通过网络将远程人犯、证人接入庭审现场,实现异地提讯、质证。五是视频会议室建设再上台阶。通过改造,建成了一个能容纳近70人的专门视频会议室,实现了从最高法院到基层法院视频会议四级联通。在能够容纳近180人的大法庭增添了视频会议设备,将大法庭改造成既可进行大型开庭审判活动又具有视频会议功能的大会议室,改变了过去视频会议室容纳人数少、功能设施不全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