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审理危险驾驶罪情况

21.09.2016  21:31

  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刑法》的规定,努力营造全民懂法、人人守法,反对酒驾、醉驾的社会氛围。9月20日,方正县法院就2011年以来审理危险驾驶罪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由院党组副书记、新闻发言人张丽梅主持。副院长肖金华、刑事审判庭庭长马井军出席会议。发布会上,党组副书记、新闻发言人张丽梅向媒体通报了刑事审判危险驾驶罪情况。主管刑事副院长肖金华、刑事审判庭庭长马井军就民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我院对近年来危险驾驶案件进行总结并分析。2011年5月--2016年8月,方正县法院共审理危险驾驶类案件421件,占全部刑事案件42.92%,对422名罪犯判处拘役刑法,并处罚金。这些案件,不仅严重地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也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巨大危害。从发生危险驾驶案的原因分析看,主要有3个方面因素:一是驾驶者普遍存在侥幸心理的多,认为自己醉酒后驾车不会或轻易不会被公安机关查获。二是驾驶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醉驾入刑缺乏基本认识,对具体处罚不是很了解,甚至并不知道醉驾可能会坐牢。三是传统酒文化的影响,因走亲访友、节日团聚饮酒能增进感情,相互之间想出各种方法劝酒、派酒,无节制饮酒,最终导致醉驾案件的发生。

  此次新闻发布会的召开,是方正县法院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原则的一项举措,积极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遏制醉驾高发态势,我院将从自身审判职能出发,进一步加大醉驾入刑打击力度。同时通过电台、电视台、法院官方网站等渠道加大对“醉驾”宣传力度,通过巡回审判、送法下乡、进社区等形式,着力培养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生活安全,保障社会安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