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四项举措”严防节日期间“四风”反弹

29.09.2015  18:51

2015年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持之以恒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检察院和市纪委都相继下发的《关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深入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七台河市院纪检组采取“四项举措”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重申八个严禁

及时向基层院和市院各部门下发省院和市纪委《关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深入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并组织市院纪检组、监察科和督查室全体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在节日期间,一是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聚餐等活动;二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卡、花卉等礼品;三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四是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五是严禁违规参与博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六是严禁公车私用;七是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八是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明确监督主体

七台河市院党组要求,两级院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坚决刹住节日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不正之风,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作为党的“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对违纪问题严抓严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畅通监督渠道,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当好反“四风”的“千里眼”、“顺风耳”,对反映的问题,要件件查证处置。两级院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收送节礼、违规公款旅游、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强化责任追究

对中秋国庆期间发生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地方和部门,一律实行“一案双查”,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大问责力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既要追究基层院党组的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根据问题情节轻重及影响大小,分别对相关人员和领导采取责令作出检查、给予通报批评、实行诫勉谈话、组织调整或免职、依纪依法给予党政纪处分。

加大检查和督察力度

9月23-24日七台河市院纪检组长带队组成督察组对所有基层院和驻监狱检察室等单位和部门进行节日安全大检查,对“八项规定”、办案安全、值班值宿和公车管理等内容进行检查,国庆期间还将专项督察,对市院和基层院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将及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