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七台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核发《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公示
17.07.2014 18:34
本文来源: 商务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经审核, 七台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符合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拟对其发放《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特对外公示7个工作日(截止到2014年7月1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举报,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电话。
举报电话:0451-87708181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
来源:( 黑龙江省商务厅 )
本文来源: 商务厅
17.07.2014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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