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法院:一起小纠纷 赔出大价钱

27.04.2023  20:20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法院富强人民法庭审理的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中,原被告本是同一单位的工友,因在井下工作时,原告帮另一位工友拿工具,受到被告的质疑甚至言语侮辱,原告明确表态,帮他人拿工具的行为与被告无关,被告气愤之下击打原告头部、臂部,造成原告多处擦伤。

    法院开庭审理,案件事实非常清楚,原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相关材料齐备,经庭前、诉中、庭后三次调解均未达成一致,原告做出了相应程度的让步,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协议。故法庭作出判决,原被告双方发生口角后,被告动手致双方矛盾性质发生变化,侵犯了原告的健康权,被告对原告的损害应负全部责任,判定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

    一次挥拳、一次抬腿,就可能让你追悔莫及,一时冲动不能解决问题,在生活中与他人产生矛盾、发生口角,要坚持冷静、文明的处理方式,多一分宽容,少一分争吵,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