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总河湖长签署第1号令 部署开展河湖“清四乱”和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29.12.2018  20:11

  28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水利厅获悉,近日,省委书记、省总河湖长张庆伟,省长、省总河湖长王文涛共同签署第1号总河湖长令,印发《黑龙江省集中整治河湖突出问题行动方案》,号召各级河湖长“挂帅出征”,向河湖“四乱”和水污染两大突出问题宣战,以行动成效作为检验各级河湖长是否称职的底线要求,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促进河湖面貌持续改善。

  总河湖长令要求:集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在开展国家要求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的“清四乱”基础上,行动再升级,范围再扩大,对全省所有河流、湖泊及水库开展全覆盖“清四乱”专项行动,针对河湖水域岸线“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力争2019年年底前还河湖一个整洁干净的空间。

  集中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针对河湖水质问题,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从合理确定生态用水需求、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畜禽污染治理等8个方面入手,实施水染污防治攻坚战,从根源上解决水污染突出问题。

  层层压紧压实河湖长责任,加强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和区域之间联防联治,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健全公众广泛参与机制,建立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凝聚合力推动河湖长制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作者: 刘嘉)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