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05.07.2016  22:27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总体部署,进一步做好全系统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省司法厅于6月22日组织召开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厅党委书记、厅长沃岭生出席并讲话。会议由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高晓光主持。厅领导司清、齐作礼、邹大力、陈树安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指出,发展软环境是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的综合反映。能否把环境搞好,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既是能力的挑战,也是有无作为的检验,事关龙江全面振兴大业。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必须与省委省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讲服务,把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摆上更加重要位置。

会议强调,司法行政机关是推进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与“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紧密相联、高度契合,不仅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而且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等更是直接为经济建设主战场服务,特别是律师非诉法律业务、大型经济活动现场公证等,对吸引资本、推进重大项目都直接产生重要影响。在全省经济实现新一轮振兴发展的过程中,司法行政系统不能置身事外、作壁上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刻查摆、剖析工作理念上的偏差,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破除司法行政机关只是法律服务部门,不是经济主管部门或经济监督部门,与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没有直接关系等错误思想观念,从思想深处树立起“人人都是软环境,改善环境人人有责”的责任观和全局观,把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视为司法行政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自觉投身到龙江振兴的伟大实践中。

会议要求,全系统要聚焦发力,严肃整治司法行政系统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一要重拳整治法律服务窗口单位的突出问题。要大力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秩序,重点整治律师行业存在的私自接受委托、高收费、收费不办案、办案不尽责等问题;着力整治公证行业存在的违反程序办证、办人情证、假证、错证、收费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着力整治司法鉴定行业存在的机构布局不合理、人员管理松散、内部管理不规范、程序意识差、乱收费等问题;着力整治各类法律服务窗口单位办事人员服务不优甚至态度蛮横、吃拿卡要、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等问题;着力整治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漠视群众矛盾化解诉求,甚至故意扩大矛盾从中得利、鼓动当事人非法表达诉求,以及对安置帮教对象歧视、不管不问等问题;着力整治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存在的乱收费、超范围代理案件等问题;着力整治各级法律援助中心专款不专用、搞选择性援助、办案敷衍应付等问题。二要持续深入整治基层监狱戒毒、社区矫正执法岗位的突出问题。全省各级监狱戒毒机关要以规范执法执纪行为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对“六条禁令”、“六个一律”等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和警务督察,大力整顿警风警纪,坚决整治打骂、体罚、侮辱、虐待罪犯和戒毒学员的现象,强力整治监管失职、场所失序、执法不公不廉,以及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环节循私枉法、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甚至失职渎职等问题。县区司法局、乡镇街道司法所要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个案矫正、社区服务、心理矫治等教育矫正措施,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符合收监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必须及时依法提请收监执行,坚决整治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虚管等问题,维护社区矫正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要坚决整治司法行政机关的突出问题。要紧盯行政许可重点岗位,加强对权力集中、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严肃打击利用审批权、执法权等公共权力寻租设障、勒卡刁难等问题。要紧盯重点部门,严肃整治涉企涉民法律服务中办事效率低下、推脱躲挡、政策不落实、不按时办结等问题。要紧盯重点行业,加大对律公鉴援等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严查重处行业腐败问题。要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最大限度地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要对岗位责任、工作效率和质量标准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基层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建设,要以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纪律和作风建设,严厉整治机关干部冷横硬冲、推诿扯皮、虚报浮夸、纪律松弛、慵懒散拖和忽视群众诉求、甚至与民争利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