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开展 “法治大讲堂” 主题活动

03.01.2017  19:03

2016年10月14日,省司法厅机关“法治大讲堂”主题活动,经过精心筹划,正式启动。


(司法厅“法治大讲堂”活动开幕式)


省司法厅机关“法治大讲堂”主题活动,是厅党委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搭建的新平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的重要举措,也是司法行政系统率先推动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的具体体现。

今年1月,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要求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司法行政部门因法而生,必然因法而兴。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黑龙江的主力军,肩负着培育法治信仰、推进法治实践、保证刑罚执行、服务公正司法、促进依法办事、引导依法维权的职能和责任。开展法治学习、提高法治建设,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开展法治学习、提高法治建设,是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根本;开展法治学习、提高法治建设,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


(司法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实、再抓实,不抓实,再好的蓝图只能是一纸空文,再近的目标只能是镜花水月。”所以必须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要把“法治大讲堂”办成司法厅机关的精品栏目,形成一个长效的学习教育机制。坚持每月一讲,采取聘请法学专家授课,厅领导带头讲,处室和厅直单位负责人重点讲的方式,逐步强化全体机关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开展主题征文或演讲比赛、观看法治影视片、开展案例分析、深入基层单位开展学习等方式,配合“法治大讲堂”进行直观生动的法治教育。通过“法治大讲堂”主题活动的学习垂范,带动整个司法行政系统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让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在系统上下落地生根,切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首讲式由司法厅党委委员、巡视员邹大力同志主持,省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省法学会副会长张波同志以《法治政府建设》为题讲授法治教育第一课。司法厅班子成员、厅机关、厅直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