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中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 凝聚社会各方力量 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23.08.2018  22:44

    为有效贯彻落实绥化市委4届65次常委会议对“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提出的相关要求,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8月22日上午,全市民事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在绥化中院召开,绥化市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史衍芳在市法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并发表讲话,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绥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国主持会议,并就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

    会上,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白坦然宣读了《中共绥化市委办公室、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有关要求的通知》;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宫海英介绍了关于《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辉通报了全市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开展情况;市银监局、住建局、公安局和工商局等四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史衍芳指出,切实解决执行难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是最高院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三年来,全市法院努力工作,奋力拼搏,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执行难问题是社会问题,也不是法院一家就能解决的,必须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合力攻坚,执行难问题这一社会“顽疾”才能得到有效治理,“基本解决执行难”才能取得最终胜利。

    史衍芳强调,8月20日,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关于全市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情况的汇报》。我们今天召开这次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就是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精神,以实际行动履行我们各成员单位对“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职责。执行工作联席会议今后要常态化定期举行,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向纵深发展,推进法治社会和诚信体系建设。

    史衍芳站在全局的高度,对下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和全市民事执行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紧迫感和使命感。解决执行难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人民群众多年的心声和期盼。省、市两级党委和党委政法委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22家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全部都是执行工作责任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要勇于担当负责,进一步提升每个成员单位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见效之年,全市法院和各联动单位必须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敢于亮剑,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规范工作行为,不断提高工作成效。三要加强工作协调,进一步健全完善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执行难问题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全部解决的,成因复杂,解决也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必须在综合治理的前提下,建立起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各成员单位参加、法院主办、社会支持的长效工作机制。

    马国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委的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上来。“基本解决执行难”时间紧、任务重,所有成员单位都要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充分发挥好各自的工作职能,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合惩戒措施落地见效。二要不断凝聚综合破解“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在这场攻坚战中负起使命,积极协助法院建立健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的作用,实现信息共享。要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全面压缩被执行人生存空间,对构成犯罪的,公检法三机关必须紧密配合,严厉打击。三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的主力军作用。法院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汇报工作,积极加强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不断增强工作合力。要咬住核心指标,坚持重点突破,确保各项评估指标再提升。

    22家执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市法院院级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执行局干警在市法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相关领导、政法部门负责同志及执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通过视频形式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