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法院合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08.05.2015  20:01

        5月底,试点法院确定好人民陪审员名额及增补的数量;6月上旬完成首次抽选;7月初,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做好人员审核和二次抽选;争取7月中下旬,提请人大任命——省委政法委为推进本省试点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确定了时间表。这是今天召开的全省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协调会议传来的消息。

        据了解,黑龙江省有5个法院承担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和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动员会议的决策部署,完成好改革试点工作,由黑龙江高院提议,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召集了人大、高院、司法厅、公安厅、财政厅等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涉及的有关部门,组织召开了这次协调会议。

        会议传达了孟建柱书记作出的批示和周强院长的重要讲话以及最高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动员会议精神,研究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的分工协作工作,确定了各相关部门的任务要求、完成时限及操作方法等,着重解决人民陪审员从公安部门户籍或常住居民信息库中完成随机抽选,及司法行政机关如何参与审核、选任、培训、退出和惩戒等问题,以便保证试点工作如期展开。

        会议强调,全省各相关责任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强化团结协作意识,相互支持和配合,形成推动合力。从有利于改革试点的角度去考虑每一项改革措施,坚决克服部门本位主义的倾向,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做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的推动工作。对涉及不同部门的改革项目,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各相关责任部门均表示,要大力支持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密切配合,相互协助,为圆满完成改革任务做出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