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女友生子后离家出走 男子抚养7年知非亲生

07.03.2016  15:37

  同居女友小夏生下儿子3个月后突然离家出走,南宁市的黄某又当爹又当妈。儿子7岁了,黄某却发现越长越不像自己,他只好去做亲子鉴定,最后发现儿子真不是他亲生的。气愤的黄某将小夏告上邕宁区人民法院,索要这7年的抚养费。3月4日,记者从该法院获悉,小夏自知理亏,已同意支付黄某6万多元抚养费,孩子交回给小夏抚养。

  黄某今年45岁,2008年3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比他小20岁的小夏。虽然年龄差距比较大,但两人很快走到了一起。不久,小夏说自己怀孕了,便搬到黄某家,开始了同居生活。当年11月,小夏生下一个男孩,起名小小。

  仔细算起来,小小出生的日子似乎不太对,但黄某并未放在心上。谁知到了2009年2月,小夏突然离开了黄某,从此再未回来过,也没有来看过小小一眼。此后,小小一直由黄某和其母亲抚养。随着小小一天天长大,越来越不像黄某,黄某心里犯起了嘀咕。后来,一位医生朋友告诉黄某,他是O型血,小夏是B型血,他们结合不可能生出AB血型的小小。

  2015年12月23日,黄某花了4000元,委托广西一家司法鉴定中心专门做了亲子鉴定。结果对他无疑是晴天霹雳,鉴定意见为:依据DNA分析结果,不支持黄某与小小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

  今年年初,黄某将小夏和小小一起告上邕宁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定,他与小小之间不存在亲生血缘关系,小小从2016年3月起由小夏携带抚养,抚养费由小夏负担。同时,小夏应赔偿他抚养小小这7年的抚养费6万多元,并支付4000元鉴定费。

  因为没有小夏的联系方式,法院只能根据黄某提供的小夏身份证地址,邮寄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小夏收到材料后,主动联系主办法官,表示对黄某提交的鉴定结论无异议,请求法院组织调解结案。日前,经法院主持调解,黄某和小夏达成了调解协议,从即日起,小小由小夏携带抚养并负担抚养费,同时赔偿黄某相应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