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检察院的化解,撤回监督申请!”

16.09.2020  09:30
  “为我这事儿,检察院前前后后没少跑,没少协调沟通。折腾这么多年,我也累了。这次领完这补偿款后,我撤回先前的监督申请,再也不上访了……”  

  8月27日上午,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步延胜就一起与政府间的行政纠纷案,深入大庆市检察院现场办公,主持和解协议签字仪式。上访近10年的当事人荣某郑重承诺:息诉罢访。

  这是一起由拆迁安置补偿款未得到有效落实而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

1998年,大庆市政府为了建设时代广场和改扩建大庆路工程,申诉人荣某一处房屋被大庆市政府列入整体拆迁房屋之一。

房屋拆除后,荣某被政府异地安置于中兴南路自行重建的一所房屋。2011年,其自行重建的房屋又因大广高速公路建设需要,被行政机关限期自行拆除。

房屋再次拆除后,荣某与行政机关当时达成“拆迁协议”,由行政机关给予拆迁补偿费用。但是,因补偿数额过低以及补偿时间滞后产生的利息问题,荣某将行政机关诉至法院。

此后,该案在近10年间,经过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一审、二审,最后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生效再审判决,法院部分支持了荣某的诉讼请求。荣某在判决前后也三次得到了行政机关的补偿款。

但是,在荣某心中仍然有个心结,总觉得自己先后二次因政府建设而被拆迁,期间遭受的损失没有完全得到弥补。思来想去,2018年3月,荣某来到黑龙江省检察院申请行政检察监督。

  黑龙江省检察院受理后,多次到大庆就此案了解情况,并向最高检进行了汇报。此案受到最高检的关注,要求作为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的一项内容抓好化解工作。

  黑龙江省检察院按照最高检的要求,今年7月初,由步延胜副检察长挂帅,组成专案组,化解此案。

  7月15日,省检察院把此案作为大庆市检察院挂牌案件,与大庆市检察院共同开展化解工作,并向最高检进行了汇报,争取了支持。

  专案组通过对申诉人荣某案件的审查认为:一方面,行政机关已经向荣某给付了数额不小的补偿款,对超出应当给付的补偿范围的不合理要求不予支持;另一方面,荣某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并没有得到完全弥补,其诉请确有合理之处,也应当得到应有的救济。

  于是,经过对双方情况的综合分析研判,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角度出发,决定: 一方面, 从增进荣某对行政机关工作的理解和了解入手,化解其心中对行政机关的怨气,降低其要求赔偿的数额; 另一方面, 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从讲政治讲大局讲法治角度出发释法说理,使行政机关明晰自己在法律上应当承担的责任。

  同时, 也通过传递申诉人的诉求信息和意愿,打消行政机关对于案结事不了的思想顾虑,为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与专案组成员就双方化解问题,多次专门到大庆与荣某就化解一事商谈,做思想工作,希望通过实质性化解,案结事了,促进和谐。”据步延胜副检察长介绍,在促进化解过程中,在大庆市检察院支持配合下,又分别与涉案的行政机关多次商谈,了解案件形成历史原因、具体经过和行政机关想法。

  在充分了解当事双方所思、所想、所虑基础上,8月27日,步延胜副检察长与办案组一行奔赴大庆,并主持召开了和解协议签订仪式。大庆市政府副市长陈兴平出席签订仪式。在部分大庆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市人大及市信访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该案行政争议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和解协议。

  “我现在岁数也大了,老母亲还在,儿孙满堂,也不想再为这点儿钱跑啊告了的。检察院这次就是为了彻底解决心结,我相信,在你们的监督下,补偿款很快就到位了!”在签订仪式上,荣某真诚地表示,检察机关多次解释说明,也让其了解了行政机关的难处和苦处,就此化解后不再上访,好好过安稳的日子,去静享晚年生活。

  “除了着眼于案件和争议本身,还应当全面回应社会治理的时代要求,将推动行政争议化解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结合起来,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行政检察的智慧和力量。”步延胜副检察长在案后要求大庆市检察机关总结此类案件的化解经验,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要求,坚持法治思维,加强法律监督,从源头上促进依法行政,真正解难题办实事,解民忧纾民困。

  “大庆市院将以本案办理为契机,按照省院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扎实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大庆市检察院检察长姜廉表示,要加强类似案件的梳理和排查,坚持精准化导向,加强精细化审查,强化调查核实和智慧借助,切实提高办案质效。

  “第一次参加化解行政争议和解协议签订仪式,我感到 行政机关和老百姓之间发生纠纷,不是双方不讲理,而是缺乏沟通,以及一些实质性程序的有效落实。 ”人民监督员代表在签字仪式后说,检察机关通过依法履职,为人民群众和行政机关搭建一道沟通理解的桥梁,体现了法治的进步,既使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得到重视和满足,也促进了行政机关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同时,人民监督员代表也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和地方政府一道,为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不断努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维护群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