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授予37名法官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25.01.2019  05:02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出席颁证仪式并讲话。 朱丹钰 摄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中明主持仪式。朱丹钰 摄


省法院副院长李华菊宣读授予称号决定。朱丹钰 摄


37名高层次审判人才荣获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朱丹钰 摄


颁证仪式现场。 朱丹钰 摄


颁证仪式现场。 朱丹钰 摄


仪式现场。朱丹钰 摄

    1月23日,省法院举行第三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颁证仪式,来自全省各级法院的37名高层次审判人才荣获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强调,审判业务专家是法院审判执行领域的业务骨干,是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中坚力量。全省法院要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学习、倡导钻研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审判业务专家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将全省法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石时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深刻认清培养高层次审判人才的重大意义。深刻认清加强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需要,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需要,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需要,牢固树立“人才兴院”思想,以长远眼光和前瞻思维,把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长远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努力为高层次审判人才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进一步加大审判人才选拔力度,加强充实审判专家队伍和人才库。进一步发挥审判专家作用,有效带动审判质效提升。进一步加强后备人才培养,推动更多的干警尽快成长为审判业务专家。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机制,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工作考核办法,及时对高层次审判人才队伍进行补充和调整。要坚持典型引路发挥头雁效应,充分发挥高层次审判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审判业务专家要做信念坚定的表率,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到信念不移、立场不变、方向不偏;要做公正司法的表率,始终做到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宪法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要做善于学习的表率,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牢固树立廉洁司法意识,恪守司法良知,珍惜职业尊荣。

   据了解,为加强全省法院高层次审判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业务骨干的示范引领作用,2018年,省法院组织了第三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评审,经过申报推荐、资格审查、学术认定、组织面试、社会公示等程序,最后经院党组研究确定37名高层次审判人才当选为第三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中明主持仪式,副院长李华菊宣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授予何涛等37名同志为第三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的决定》。省法院其他在哈院领导出席仪式。

   

第三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名单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6人):

何 涛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陈伟华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农林庭庭长

王 尧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马晓瑞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张伟杰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武铁军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调研员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9人):

胡天鹰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巡视员、审委会专职委员

王守春 香坊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马 立 呼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刘 晖 南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邓德广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一庭庭长

郑家龙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二庭庭长

蓝日皎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

付文杰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审判员

冯玉堂 香坊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6人):

李国军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

李洪斌 克东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周 宇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徐 晶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副主任

任 丰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崔 霞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3人):

刘 军 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

郑忠利 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庭长

王彦东 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4人):

    顾双彦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言斌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解恒奎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

臧国燕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1人):

林洪彬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处级审判员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人):

李青春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1人):

王 刚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2人):

    刘学文 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赵伟东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院长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人):

钟起锚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员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3人):

刘星海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武迎松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苏长权 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