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法院院长带头审理新型案件 14名电信网络诈骗犯受审

27.07.2018  01:39


    7月19日上午,大庆高新区法院院长李卓琳担任审判长,与副院长沈洪庆、少审庭庭长徐华楠组成合议庭,鉴于部分被告人系未成年犯,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桑某、张某等14人电信网络团伙诈骗一案。高新区检察院检察长钟国庆出庭支持公诉。

    此前,李卓琳仔细查阅案卷资料熟悉案情,并组织召开庭前会议,认真撰写庭审提纲,全面做好庭审准备。

    上午九时,随着书记员开始宣布法庭纪律,这起利用电信网络实施团伙诈骗的新型案件正式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4月至6月末,被告人桑某、张某分别带领两伙人在肇源县组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先后多次在肇源县通过微信平台以冒充卖淫女上门提供色情服务的方式向被害人索要上门车费、服务费、保障金等费用的方式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同时贩卖淫秽视频文件。

    公诉机关认为,对团伙主犯及部分被告人应以诈骗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刑事责任,对部分被告人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逐一询问被告人、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环环相扣。法庭充分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利,尤其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方与辩护人在被告人周某、刘某是否应定性为主犯;还有,主犯桑某的母亲是否构成犯罪等几方面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庭审始终在严谨、规范、有序的氛围中进行。

    在14名被告人做完最后陈述后,作为本案审判长,李卓琳还与被告人家属一同对被告人开展帮教,让这些被告人深切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家庭和社会带所带来种种危害,进而认罪悔罪。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型案件层出不穷,尤其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持续高发、十分猖獗,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生活秩序,给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带来严峻挑战,严重损害了公众安全感,社会危害性极大。为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嚣张气焰,全国“”“”“”机关联合开展了五个专项行动,形成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压态势。作为今年的重点打击对象,高新区法院对电信网络犯罪坚持精准发力,由院领导带头办理,坚决遏制此类违法犯罪发展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