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向阳区院:强化案件管理 提升办案效能

02.09.2015  11:39

  

  向阳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案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案件管理中心在办案监管、统筹管理、参谋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做到执法监督全面,系统利用高效,信息保障安全,有效提升案件管理科学化水平。2014年1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至今,案件管理中心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07件,789人。其中受理侦监业务266件333人,公诉业务341件456人。

  一是建立“阳光大厅”。为了方便案件的受理和管理,将案管中心从4楼搬到1楼,扩大了案件管理大厅面积,设案件受理、案件信息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窗口,各种硬件设施配备齐全,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

  二是推行“阳光接待”。设置律师接待室、开通电话预约、专人专岗接待等方式为律师阅卷、会见、查询提供便利条件。所有的公诉类案件全部扫描成电子卷宗,电子阅卷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将律师需要复印、摘抄的卷宗,用U盘为其拷贝,提高了律师阅卷效率,减少了纸张浪费。去年以来,接待律师35人次,利用信息公开系统完成律师预约9件。

  三是实行“阳光管理”。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将司法办案的各种制度要求细化到每个节点中,做到案件流转到哪里,监督制约就延伸到哪里,促进人工监督与技术监控有机结合,对办案超期、违反程序等不规范司法行为及时报警,对日常网上巡查和发现问题的24起案件进行流程监控,最大限度降低办案风险,执法办案的规范化有了很大提高。赃款赃物的调用、出库规范严格,电子签章使用形成常态。

  四是强化“阳光司法”。深化检务公开,及时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更新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保障案件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与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重要案件信息公开17件,法律文书公开89件。开通微信平台,举办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向人大常委会作检务公开专题报告,主动接受外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