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向阳区院:把“三关”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22.03.2016  12:12

  

  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通过严把  “三关”,切实做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把好“交接关”。为矫正对象实现交付执行环节的无缝衔接,该院加强了衔接管控监督:看交接环节是否手续齐备,确认法律文书齐全,确认矫正对象在所管辖区域内居住后再进行接收。与区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协调沟通,建立交付执行信息沟通机制,对判处监外执行的罪犯,在接到区法院、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通知后,及时跟进监督,杜绝判决生效和矫正执行出现脱节现象。

     把好“制度关”。建立“三访一帐”制度,即在交付矫正时,监所检察干警要与交付执行的矫正矫正对象谈心一次;对生活困难或身患重病的保外就医人员进行一次家访;对违反矫正规定,无故不按时报到或不认真接受矫正的人员进行一次当面戒免谈话。通过与社区矫正人员本人、家属进行沟通,详细了解社区矫正人员服刑态度、矫正表现,及时掌握保外人员的身体恢复情况及就诊情况。并建立社区矫正人员检察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并录入电脑实行信息化管理,详细登记相关资料,事项存档备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把好“核查关”。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式,深入辖区各司法所及社区监管部门,核查社区矫正人员监管信息系统、工作档案、走访及教育登记簿等监管情况,对交付、接收、变更、解除矫正等环节细致检查,查看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操作流程是否衔接、帮教管理措施是否到位、人员矫正档案是否齐全,变更、解除矫正是否符合规定,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督促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