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吨饲料油掺入食用油

08.11.2014  09:56

  犯人殷海山于2010年8月出资注册哈尔滨新胜油脂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生公司”),其妻为法定代表人。虽然殷海山代表新胜公司与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签订了保证在饲料加工、经营过程中不添加“地沟油”的承诺书,但是该公司仍购入地沟油通过高温脱水、白土过滤脱杂、活性炭脱色等加工工序生产油脂,卖给哈尔滨各大饲料厂。

  从2011年9月至案发,新生公司销售油脂825.84吨,销售金额600.2167万元。

  据法庭资料显示,本案有4名主犯被判处10年以上徒刑。其中王文君执行有期徒刑17年,处罚金360万元;殷海山执行有期徒刑15年,处罚金300万元;乔凤英执行有期徒刑12年,处罚金360万元。这三人因为于2012年已经羁押,服刑期从羁押之日开始算起。

   50吨饲料油掺入食用油

  据审判资料,犯人潘春革2008年在哈尔滨市莽原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莽原公司”)担任销售员,主要销售莽原公司生产的食用豆油。2011年4月至2012年6月27日,潘春革在王文君处购进了666.425吨饲料级豆油,共计约折合金额589.7861万元。

  潘春革指使司机谭春国、佟治亮等人在向客户运输油脂时使用隔板进行欺骗。据潘春革供述,他于2010年购置了7台油罐车为莽原公司运输食用油,包括4台大车、3台小车。大车罐体内有两个格,小车有三个。

  潘春革供述称,他与王文君认识后,看见绿力公司饲料级豆油和真正的食用豆油没有多少区别,就想到了靠“调包”赚钱的主意。

  资料显示,潘春革等人将油罐车后格装入莽原公司的食用豆油,前格装入绿力公司掺“地沟油”的饲料油。见到顾客需要验收时,打开后格让顾客验收合格的油。通过验收后,再打开前格将“地沟油”卖给顾客。

  潘春革还将绿力公司的油和食用油掺杂在一起,直接卖给食用油客户。据其司机谭春国供述,2012年3、4月的一天,潘让他把从绿力公司拉回来的4吨油注入三台小油罐车,直接和莽原公司的食用油混在一起,销售到哈市的粮油商店。

  根据绥化市检察院的指控,2011年3月到2012年6月,潘春革将绿力公司约55吨油脂掺兑到莽原公司食用油中,销售给了学校食堂和多家粮油店以及食品厂。

  根据潘春革所犯罪行,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其有期徒刑16年,处罚金420万元。

  哈尔滨市一位知情人士介绍,绿力公司销售的掺杂地沟油的饲料油数量巨大,上万吨的量在全国也非常罕见,不仅问题油的买家众多,其地沟油原料的来源也很多。据这位知情人士介绍,为了打击当地把地沟油卖给这两家饲料公司的违法企业和个人,警方通过抄获王文君、乔凤英的一个进货记录账本,靠查找账本上的电话顺藤摸瓜,最终发现了上百个非法地沟油供货嫌疑人。

  “2012年警方抓捕涉案人员时,哈尔滨市当时的地沟油收集、运输企业基本上都因受到牵连而关停,”一位知情人士称,“现在哈市共有5家企业被批准进行地沟油收集、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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