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启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巡查 严查反腐和行风建设

20.03.2015  10:08

  记者从黑龙江省卫计委获悉,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出台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巡查实施方案(2015-2017年度)》,要求从即日起至2017年底前对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巡查,巡查重点包括反腐倡廉建设、行风建设“九不准”、医院管理、经济管理和中医药特色优势。

  据介绍,巡查内容包括医院是否严格执行《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否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是否明确规定个人收入不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切断病人医疗费用与医务人员收入的利益联系;是否全面落实价格公示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发布内容真实可靠;是否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审批程序和登记管理。

  方案明确,医院管理和经济管理方面需要巡查的有:是否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缩短患者诊疗等候时间及平均住院日,建立医患沟通制度;医院是否依法执业,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和诊疗技术执业,医院及科室命名规范,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疗临床技术管理;是否有与相关部门共同协调建立的医疗纠纷应急处理平台,有完整的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有专门的部门处理医疗纠纷及投诉;是否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否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在医院财务部门之外设立账外账、小金库;是否建立大型设备购置、工程项目的立项论证、效益评估制度并有效实施。同时,方案还要求,巡查医院是否积极开展中医综合治疗,中药处方数、中药饮片处方数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以及中医医疗技术应用达到规定要求;开展中医护理辨证施护和中医护理技术操作,病区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

  据了解,巡查方式将采取省、地市两级巡查,对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通过抽样的办法随机确定巡查医院,2017年底前完成。巡查结果将作为医疗机构校验、医院评审评价依据,同时报送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巡查评分记入等级医院评审总分,占30%。发现一票否决事项或医院不配合、不整改的,给予黄牌警告、暂缓校验、暂缓执行评审等级、撤销评审等级等处理。对于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线索,依据相关情况,分别向纪检监察、审计、司法或其他有关部门移送。(作者: 董宇翔 陈南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