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呼玛区法院打造“四位一体”法治化治理新模式

16.12.2015  17:59

        呼玛县人民法院结合民事审判工作特点,注重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探索出网格化管理、温情化调解、一线法保障、亲民化审判的社会治理体系。这“四位一体”,同步推进,带来了“最大限度服务基层基础、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增强发展动力”的明显成效。

        网格化管理:平安是最基本的需求,是最现实的民生。面对平安建设的新形势,呼玛法院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服务的优势和作用,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矛盾、第一时间服务群众。首先,将民事审判干警在法院确定的网格中分散开来,让网格在社会治理的最基础的单元最大化的覆盖,实现了“街巷定界、纵横定度、无缝覆盖、动态调整”。其次,根据社会矛盾的多少,工作任务的轻重等因素将改变网格划分,为重点网格,次重网格,常态网格三个类别。再次,对所有社会管理对象,通过复查网格进行分类,使纷繁复杂的社会事务实现了定格、定位、定性与定量管理。民事干警共接法律咨询电话200多起,直接处理相关民事纠纷30余件,实现审判工作服务平安建设实效化、快捷化、最优化。

        温情化调解:法院调解不仅能够终极解决纠纷,有效化解矛盾,而且对息诉后当事人之间和睦相处建立长久和谐的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大局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民事审判庭总结了四种调解方法,一是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并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单位和个人协助调解。二是“背靠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解。三是法官自行调解与合议庭整体调解相结合。四是坐堂调解与巡回调解相结合。民事、商事案件千变万化,不可能有一套适合所有案件的调解方法,但民庭干警不断探索,用温情感化当事人,为县城的和谐提供了司法服务和保障,2012年以来呼玛法院的调解率都在90%以上。

        一线化保障: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庭坚持能动司法,将力量下沉,加强常态保障。以“七进”和“无讼村屯”活动为载体,延伸司法服务链条,扎实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活动,共组织精干法官30余人次广泛深入乡镇、村屯、社会、学校、林场、厂矿和企业等社会基层一线,依托县委政府、社会团体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社会力量,通过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等互动,将法律触角延伸到一线,矛盾纠纷排查到一线,和谐司法效果至一线。民事审判实现了“民情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感情在一线融洽,形象在一线树立,干警在一线评价”的“三服务”一线工作法。

        亲民化审判:民事纠纷主要在基层,抓好基层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就抓住了社会矛盾化解的根本。呼玛法院民事审判以地域实际出发,切实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维护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做到:一是维护好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二是统筹协调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与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间的关系。按照有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和规范流转,也有利于农民土地承包各项合法权益充分保障为原则。通过此类案件的审理,为呼玛县农村生产方式转变、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民生活的提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三是正视县城发展现状,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呼玛民事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用人单位的生存发展并重的理念,对于暂时存在资金困难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尽量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鼓励企业与劳动者共度难关,避免竭泽而渔。对于生存无望且以恶意欠薪等形式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企业,加大财产保全力度,最大限度维护劳动者权益。法院民事审判在保障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积极开展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低成本的司法服务,通过民事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小额纠纷速裁和判后答疑,便捷了群众。

        呼玛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在法治化治理体系中不断探索,将会进一步增强“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的理念,坚持问需于民,不断畅通民生诉求渠道,走出一条社会治理创新之路,为建设平安兴安做出自己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