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牵出腐败:谁当初对举报视而不见?

07.08.2015  11:56

  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还存在一定漏洞,特别是在窝案发生之地,同级监督形同虚设。这需要法律和制度加以完善,及时堵塞漏洞。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安徽阜阳国税系统塌方式腐败震惊国人。窝案竟然是被一起“杀女举报丈夫”事件牵出,这样的“偶然性落网”剧够得上拍案惊奇了。问题是,我们更想看到的是贪官“必然性落网”。

  这起腐败案,截至目前,至少已有14人落网,包括市局领导2名,阜阳城区3名区局“一把手”局长,4名区县局副局长、分局局长和数名科长。其中,个人贪腐数额最大的达2200多万元。(详见今日快报封18版)

  现在最值得追问的是:杀女的应某当初是向哪个部门举报未果?如果是向国税系统内部举报,那这样的结果自然是“正常”的:当地国税系统都腐烂成这般,举报的线索怎么可能被公开?如果是向系统外部门举报,那么敢问,是哪个部门“放过”这惊人的腐败线索的?

  应某几乎以一己之力,将一众腐败分子“送进去”,这真是莫大的讽刺。是该给应某“记功”,还是该针对迟到的反腐打责任人员一板子呢?

  无数的“假如”排列在眼前:假如应某没有杀人从而引起巨大风波;假如应某被丈夫杨东升做通“工作”,从而息事宁人,须知,贪官多情妇,把若干情妇“管理”得服服帖帖、和睦相处的,并非孤例;假如杨东升只爱钱不爱红颜……那么,还剩下多大的可能性让杨东升腐败问题暴露?要知道,窝案的最大特点就是一荣皆荣一损皆损,但凡是小一点的麻烦,“同腐”之间定然相互保护。

  这些“假如”羞愧了谁不言而喻。

  令人愤懑的是,诸如“情妇反腐”、“子女坑爹式反腐”之类的“偶然性反腐”早就不稀奇,通过命案牵出腐败大案的例子并不少。2010年7月,现代快报曾报道过:山西省临汾古县国土局局长的司机郭某枪杀情敌。案发后司机供述:杀人所用的军用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是局长玉德河私藏的。杀人时所开价值200多万的奔驰,也是局长玉德河的座驾。警方在玉德河家中又搜到两把枪和数盒子弹,以及1200多万元的存折及现金。

  看看,要是郭某不那么冲动,局长大人哪有那么“倒霉”?

  玉德河也好,杨东升也好,其贪腐的蛛丝马迹比比皆是。比如玉德河价值200多万的豪车,比如阜阳国税系统,“骗税”已经是公开的秘密,稍加调查,腐败案情就难以藏匿,更何况还有应某的“里应外合”。

  当下,反腐取得节节胜利,高压式反腐让诸多贪官一一落网,但是不可否认,还有一些贪官尚逍遥法外。如何以威严的制度性反腐让他们必然插翅难逃,值得思索。

  前述两案至少说明,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还存在一定漏洞,特别是在窝案发生之地,同级监督形同虚设。这需要法律和制度加以完善,及时堵塞漏洞。举例而言,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离任和任前审查制度需要进一步把好关。阜阳国税系统窝案中的关键成员柴国良是带病提拔的“典型”,当年他从阜阳调任铜陵时,居然得到省国税局“办事公正,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各项廉洁从政规定”的评价。这种荒唐与其说贪官是好演员,不如说上级的审查走了麦城。同时,也需要打通内部和外部监督渠道、信息共享,起码不会对举报线索视而不见。回头看,假如这一点能实现,应某还会绝望到“杀人举报”吗?

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