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专题会议 强调: 保持政治定力和斗争韧劲 抓统筹攻坚提升办案质效

10.06.2020  15:32
 
  “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案件,具有重要的宣示性、标杆性意义,具有强劲的示范牵引作用,必须保持最强的政治定力和旺盛的斗争韧劲,打赢这场攻坚战。”6月9日下午,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听取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办理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高继明强调,在思想上丝毫不能松懈,要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既要打好攻坚战、收官战,又要做好年内打持久战的准备,切实巩固成果,增强效果,结出硕果。
  此次会议召开前,高继明检察长先后采取现场听汇报、阅卷宗的形式深入哈尔滨市检察机关督导案件办理情况,又通过网络视频会议的形式听取了大庆市检察机关关于重点案件办理进展情况的专题汇报。
  专题会议上,集中听取了黑龙江省检察院扫黑办包案指导检察官关于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工作的建议。   “整体上看,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挂牌督办案件进展顺利,效果明显,但按照全国扫黑办和最高检的要求看,仍然面临着亟待解决的问题,必须积极协调,补充完善,倒计时间,销号推进。”针对汇报的情况,就如何加大推进办理挂牌督办案件力度,高继明检察长强调,要充分认识办理挂牌督办案件的重要意义,继续保持斗争韧劲。全省检察机关都要认真分析、充分认识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关于推进挂牌督办案件办理的决策部署,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对办案带来的影响,紧盯“案件清结”的阶段性任务目标,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谋划部署,加快推进挂牌督办案件审查起诉工作,以此带动今年的“一十百千万”行动目标如期实现,努力在案件质效、深挖彻查、社会治理、能力建设等方面继续取得新进展,将检察机关履职担当转化为推进专项斗争的实际行动。
  “全省三级院必须采取务实举措,保持定力,一鼓作气,攻坚推进。”针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钉子案”、“骨头案”,高继明检察长明确要求,要采取超常举措强化办案攻坚,提升办案质效。在组织领导上,各级院检察长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办案、带头审案,特别是加大协调沟通、请示汇报的力度,解决办案工作难题。审查办案的各层级主体包括具体办案人、办案组长、分管检察长在案件审查上,要坚持法定起诉标准,坚决落实最高检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省检察院要加强研商指导,帮助下级院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扫黑办报告,协调推进案件进程。省检察院要切实履行包案指导责任,全面掌握案件情况,帮助研究解决问题。在深挖根治上,各级院要把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贯穿办案始终,严审细查挂牌督办案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线索,及时发现及时移送。要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加强沟通,强化财产处置监督,实现“黑财清底”。对于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助推行业治理,实现“行业清源”。
  “每一个案件的诉讼进展和节奏是不同的,必须因案施策、精准施策、一案一策,有步骤有重点地做好各项工作。”针对大部分挂牌督办案件已进入审判环节的实际,高继明检察长强调,要因案施策优化战法,统筹推进案件办理。对于进入二审环节的,要进一步完善证据,积极配合法院确保案件如期开庭审理;对于已经起诉尚未开庭的案件,重点做好出庭准备工作,保证出庭指控效果。同时,要注重开展好随案同步总结工作,及时宣传推介办案中好的工作做法和办案经验,展现检察机关的斗争成果;对于正在审查起诉的案件,上级检察院和办案单位要统筹调配办案力量,集中精锐力量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分工和岗位职责,加强对专案组审查办案、日常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要坚持“案件清结”目标,建立符合实际的挂牌督办案件推进时间表,倒排日期、挂图作战、限期办结,实现预期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