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惩治疏导并重营造和谐环境 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8.11.2015  21:02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采取有效措施,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12年以来,全省法院妥善审理涉融资纠纷案件180410件,涉投资创业、股东权纠纷案件332件,涉知识产权及市场竞争纠纷案件849件,涉蒙古、俄罗斯等涉外民商事纠纷案件262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注重司法理念引导,统一全省法院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服务标准,开展“司法服务年”“司法质效年”“走企业提建议促发展”等不同主题、不同形式的专项司法服务、调研活动,出台涉及非公经济发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对俄边境贸易、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等工作的指导意见24个,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坚持惩治疏导并重,营造平安和谐的投资环境。扎实开展“打黑除恶”“护绿打黑”“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行动,深入进行非法集资处置工作,增强外来投资者安全感,同时,加强民事案件调解和涉诉信访化解,积极促进社会和谐,近年来全省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始终保持在70%以上。严厉打击失信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省法院与省银监局、省银行业协会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与多家商业银行建立“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推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制度,并组织全省法院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专项行动,同时,通过司法宣传、司法建议、新闻发布会、发布白皮书等形式,积极参与社会预警机制建设。积极回应社会需求,切实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落实司法便民“30条”措施,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加强“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的基层便民诉讼服务网络建设,并依托“12368”诉讼服务热线、黑龙江法院网、官方微博、微信及手机短信等多种服务通道,向社会提供便捷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