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检察院】成立疫情应急专班 全力保障依法办案

06.02.2020  17:42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疫情应急专班作用,既要严格落实隔离、防控的要求,又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2月5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检察院检察长杨成军就严格执行《关于齐齐哈尔市刑事检察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具体要求,为一线干警在疫情的特殊时期提供了办案指南。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1月28日,该院便制定印发了《意见》。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2月1日,该院又建立了疫情专班联络员,并建立了微信群。2月3日,针对全市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几起刑事案件,该院又成立了疫情应急专班。
  据了解,该院要求,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抽调刑事检察业务骨干组成了“疫情应急专班”。规定,市检察院刑检部门本着“上下一体化原则”,强化对下指导,各县区检察院建立疫情涉案管理台账,严格遵守“时发时报”制度、跟踪重点案件办理情况。针对近期几起刑事案件立案实际,要求专班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并与公安机关就办案信息共享、完善固定证据等方面达成共识,为案件迅速、有效办理提供保障。   该院制发的《意见》中强调,疫情应急专班要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行政部门联动,对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及时监督并移交犯罪线索,同时与本院民行、公益诉讼部门配合,及时发现、搜集立案监督线索。
  据了解,应急专班成立后立即展开工作,专班成员深入疫情防控点,走访执行隔离防控任务的社区工作人员及公安民警,摸排疫情案件线索,及时发现堵塞漏洞。
  2月5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者马某祥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针对该案,齐齐哈尔市两级检察机关迅速启动“疫情应急专班”机制,第一时间全面介入案件侦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有力地推进了案件公正迅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