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严惩扰乱旅游市场违法行为

08.07.2016  16:10

  为进一步解决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权益等突出问题,哈尔滨市将重点整治不合理低价、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建立统一旅游投诉受理平台、组建城市综合执法警察队伍,来保障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运行。这是记者从6日召开的哈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哈市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要求突出监管32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包括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行为;导游和领队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行为;餐饮、购物等场所不执行明码标价、不使用标准计量器具、短斤少两等计量欺诈行为;旅游景区(点)不执行明码标价、乱涨价和未经审批随意收费以及设置“园中园”门票、强行销售联票等乱加价乱收费行为;旅游经营者虚构原价、虚假特价、数量和质量与价格不符、不履行价格承诺,以及不明码标价、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费用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哈市除了建立高规格的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外,还将适时在公安部门组建一支涉及环保、城管、市场监管、旅游监管等多层面业务的综合执法队伍,负责维护城市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环境,严厉打击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的黑店、黑车、黑导等违法行为。同时,将全市旅游投诉热线统一整合到“12345市长热线”;加快建立旅游行业失信惩戒制度、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将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接,将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定期公布违法违规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

  此外,哈市还明确了旅游、公安、人社、交通运输、城管等多部门的职责,划定执法权限。同时,将严格追究旅游市场监管失职责任,对旅游投诉举报查处不及时、不依法对旅游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以及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李天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