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中院:浓浓为民情 尽在调解中

06.07.2016  00:29


  6月30日,一起离婚案件的被上诉人曲某和其代理人张丽娟律师将一面“两袖清风断案、一身正气卓越”的锦旗送到了哈尔滨中院机关党委,同时激动地说:“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感谢人民法院的公正处理!

  2016年,曲某诉张某离婚一案中,涉及到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即唯一一套住房的归属问题。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这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个大事件。原审判决认定该房系曲某婚前财产,应归曲某所有。接到一审判决后,女方张某非常愤怒,情绪激动,态度强硬,表示拒不迁出,拒不调解,双方矛盾上升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张某上诉至哈尔滨中院,坚决要求分割住房。

  面对这起情感纠葛近20年的离婚案件,中院合议庭虽然认定原审法院判决正确,但考虑到本案中男方一人挣钱养活三口人,家中没有任何积蓄,双方离婚后,女方和女儿没有住所,双方处境都很艰难,没有断然作出裁决,而是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审判长满丽霞考虑到日后女方及子女的生活难题,从情感的角度,与双方进行数次的沟通、交流,争取让双方由对峙转为对话;合议庭成员孙占英在本案陷入僵局几乎无望时,将男方曲某的父亲请到法院,进行耐心疏导,只要有一线希望就决不放弃;在双方情绪稍稍平复时,承办法官陈越青认为打开纠纷解决的金钥匙便是亲情的力量,面对亲情,男方的父母也许会伸出援助之手。只要有一线希望,法官都应当争取;只要有一种可能,法官都应当穷尽力量。于是,陈越青与同事谢国丰驱车近百里,带着水果到曲某家中,与其父母进行两个小时的商谈,由浅入深、由情入理,现身说法,分析利弊,春风化雨般真情实感润泽了曲某家人心田,让曲某的父母、姐姐及其律师感动不已,同意拿出5万元给女方作为补偿。

  最终,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从法庭上的剑拔弩张转变为法庭下的握手言和;从法庭上的敌人转变为法庭下的朋友。当本案即将尘埃落定时,上诉人张某向陈法官表露心声,她曾想以后半生到曲某单位作闹、进京上访甚至不惜生命代价等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但最终是法官让其放弃了这种“破罐子破摔”的想法,是法官让其转变了观念,是法官让其燃起重新规划生活的希望……至此,一起可能造成数个家庭成员生活在阴霾下的案件,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迎来明媚灿烂的阳光。

  其实,在哈尔滨中院的家事少年审判庭内,这样解民忧、除民怨、暖民心的案例还有很多,庭长王玉堂一直主张在庭内树立“家事无小事,件件是大事;心安则家安,家安则国安”的审判思维,在这样的思维引领下,审判法官们始终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做好每一个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践行着让当事人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

  一起看似平淡无奇的离婚案件,一起看似与法有据的正确裁判,在获取法律效果的同时,是否尚需考虑家庭这个社会小细胞的和谐稳定,是否尚需考虑社会效果更胜一筹的实际意义,这是家事少年审判庭的法官们一直在探索和思考的问题。带着对现实问题的不断思索,带着法律的神圣与庄严,带着工作方法的人性化温暖,带着理性与感性的有机结合,哈尔滨中院家事少年审判庭的法官们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使异常复杂的案件不再愤怒与对抗,使社会矛盾不再扩大与升级,形成了独有的办案风格,在这条司法为民的道路上,脚步始终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