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中院:纸质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已成过去式!
即日起,当事人到哈尔滨两级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时,无需提供文书生效证明。哈尔滨中院充分应用第三代智慧审判系统组织研发裁判文书生效查询模块,现已正式启用该功能,取消当事人执行立案时出示纸质生效证明的工作流程,切实解决涉诉群众开具生效证明难问题,有效提升执行立案效率。
功能简介:以智能化办案为理念,以服务审判、服务当事人为根本遵循,系统依托两次“自动触发”,实现生效证明全流程自动生成,有效减轻群众诉累、减少法官事务性工作量。案件结案后,经过上诉期,系统“自动触发”生效节点,案件自动转入生效状态;案件生效后,系统“自动触发”制式文书管理模块,自动生成生效证明。全市两级法院执行立案法官均可在系统内查询到“本院审结案件”的生效证明,并支持在线打印等功能。
以往,当事人申请执行立案时,先要与法官电话沟通,法官或助理查询后开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当事人拿到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后才能办理立案,流程复杂,当事人需多次往返法院,耗时耗力、十分辛苦。案件生效后,当事人可以直接来院申请执行立案,向立案法官提供案号后,立案法官通过系统搜索查看“本院审结案件”的生效证明,即可核实法律文书是否生效,无需当事人再单独出具纸质生效证明!现在,此项功能启用后,受到法官和当事人一致好评。
法官表示,以往当事人申请开具生效证明时,法官可能正在开庭,或在外出差,有时需要与当事人多次预约时间,确实给当事人带来极大不便,也增加法官的工作量。申请执行立案无需提供纸质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后,不仅方便了当事人,更是极大地减轻了法官的工作负担,优化了工作流程。
当事人表示,近几年,随着智慧法院建设的深入发展,法院的便民利民举措越来越多,打官司到法院的次数逐渐减少,接下来希望法院能够贴合实际,开发更多实用性较强的信息化产品,让老百姓打官司更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