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哈尔滨中院:聚焦主责主业 防疫办案两不误 司法为民有保障

04.11.2021  03:30


    职责即担当,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发挥疫情期间职能作用,哈尔滨市中院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主动作为,创新办案模式,确保各项业务工作依法高效便捷运行,并全力以赴做好后续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防疫工作任务。真正实现法院工作不断档、不歇业,确保防疫办案“两不误”,在两个“战场”贡献法院力量。
   服务大局,以更广泛的力量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哈尔滨中院按照“疫情防控哪里有需要,党的组织就建在哪里”的要求,设立了1个临时党总支和3个临时党支部,组织356名干警下沉南岗区和松北区设置的43个卡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承担起全民核酸检测、扫码、测温、登记、核查居民出入、维护现场秩序及宣传引导等具体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在社区防疫工作中,干警们积极配合社区进行核酸检测点布置、物资搬运、人员引流、信息登记等工作,同时发挥法院干警特长,耐心接待群众,答疑解惑,组织开展核酸检测的同时进行防疫知识宣传,并为优化流程管控积极建言献策。下沉干警克服了诸多困难,在风雪中工作,不叫苦不叫难,充分体现了法院干警纪律严明,能打硬仗的精神,得到了社区干部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履职尽责,以更优良的质效确保“防疫”“办案”两不误。 疫情的突然爆发,导致线下庭审无法按原计划进行。哈尔滨中院为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采取 “线上调解”“无接触送达”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诉讼金额为5200余万元的民事案件,以诉讼效率推动营商环境发展,以为民服务彰显司法温度,以大局意识保障司法公正。
   基本案情
   原告与被告于2018年签订项目认购协议,协议签订后,原告向被告支付2600万元。2021年,原告主张被告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原告多次发函要求被告履行义务,但被告仍未履行。双方因此纠纷诉至法院。
   案件调解过程
   本案原拟定于2021年11月1日组织双方当庭调解,本案的当事人于10月31日分别从上海和吉林来到哈市为第二天的开庭做准备。但由于10月31日哈市突然出现疫情,线下庭审无法照常进行。为了兼顾诉讼效率,防止当事人白跑一趟,并符合疫情防控的要求,本案主审法官决定在非常时期采取“特殊方式”,即通过“线上”的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线上”与“线下”的调解存在着较大的差别,由于“线上”调解,当事人不能面对面交流,很可能导致沟通不畅进而存在许多变数。为保证“线上”调解取得一次性成功,主审法官连夜整理案件相关材料及当事人提交的调解意向内容,并反复商讨、制订工作预案。一切准备就绪后,主审法官通过微信工作号组织双方当事人进入建立的调解群,主持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近四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双方最终在“线上”达成3700余万元的调解合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