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低质燃煤一律不准进城

28.09.2016  12:35

  记者从2016年哈尔滨市商品煤质量管理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上获悉,今冬哈尔滨将在严加管控燃煤污染,加大燃煤抽检和执法检查力度的同时,开展燃煤运输稽查工作,在关键路段设卡,凡是从外地运进哈尔滨市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地方法规的低质燃煤,一律不准进城。

  作为北方取暖城市,哈尔滨市大气污染呈典型的煤烟型污染特征,出现雾霾天气的最大成因就是燃煤污染,占雾霾天气雾霾成分的36%。哈尔滨市从去年4月末开展了燃煤污染防治系列工作,目前已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限制运输距离超过600公里的低质燃煤在哈尔滨市落地销售,督促企业采购优质煤炭600万吨,替代劣质煤818万吨。

  今冬供暖季,哈尔滨市将严加管控燃煤污染。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燃煤抽检和执法检查力度,增加抽检次数,对重点经销单位全部覆盖,坚决取缔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各类储煤场;市环保局将加强对重点用煤大户的现场检查,对燃煤大户全部覆盖,严禁使用低质燃煤;市城建委将切实保障煤改气工程气源;市住房局将研究创新热源建设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供热市场,加快供热基础设施建设,为取暖小锅炉拆并提供接纳能力。

  同时,哈尔滨市今冬将开展燃煤运输稽查工作,杜绝运输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地方法规的低质燃煤,努力把低质燃煤挡在哈尔滨市区域之外。市交通局和公安交管局将加强与市市场监管局合作,联合在关键路段设卡,直到供暖期结束,24小时有人执勤,凡是从外地运进哈尔滨市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地方法规的低质燃煤,依据《哈尔滨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进行处罚,严肃执法,严格执罚,绝不手软,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