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415座老建筑摄影》《老建筑特点及故事征文》大赛征稿

13.06.2014  00:09

   百年经典 历史传承

  《哈尔滨415座老建筑摄影》《老建筑特点及故事征文》大赛征稿

  为增强市民对历史文化遗产的认知与珍视,唤醒人们对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由“迷人的哈尔滨之夏”组委会办公室主办,市旅游局、哈尔滨日报承办的“百年经典历史传承”《哈尔滨415座老建筑摄影》、《老建筑特点及故事征文大赛》现向全社会征稿。

  本次摄影大赛拍摄建筑年代为哈尔滨1898年至1949年期间建成的415座老建筑。作品要求紧扣主题,角度新颖,富有感染力,既具有反映建筑基本面貌的资料性,又具有艺术性。参赛作品投稿采取纸投、网投相结合方式,投稿时间为6月1日至10月15日。10月20日至10月31日评审,获奖作品拟在市委123展馆展出,并选出部分作品在哈尔滨日报上发表。

  本次征文大赛作品要求充分反映老建筑的自有特点和其发生过的故事,文章不超过1000字,随笔、杂文、散文、诗歌等体裁均可。作品投稿采取纸投和电子版方式。

  两项赛事均设一等奖各5名,二等奖各10名,三等奖各15名,佳作奖若干名,组织奖若干名,所有参赛作者大赛结束后颁发参赛荣誉证书。

   附表1

   历史建筑梳理汇总表

百年经典历史传承

哈尔滨415座老建筑摄影 老建筑特点及故事征文》大赛启事

哈尔滨作为近代中西文化交融的历史文化名城,自1898年城市始建发展到1930年,已成为27个国家侨民的聚居地,几十个外来民族以本国最好的技术方式和最流行的风格式样,建造了大批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这些汇集近现代欧洲古典建筑精华和中西文化交融的固体符号,折射出城市文化的历史侧影,她们是城市历史文化发展的生动载体,是城市风貌特色的具体体现,是不可再生的宝贵文化资源。为了增强公众对历史文化遗产的认知和珍视,唤醒人们对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现面向全社会举办“百年经典历史传承”哈尔滨415座老建筑摄影、老建筑特点及故事征文大赛,希望用光影定格老建筑的精彩身姿,用文字诉说近代建筑的特点和故事,力争为后人留下一份较为完整的哈尔滨老建筑影像档案。

一.主办单位

哈尔滨“迷人的哈尔滨之夏”组委会办公室

二.承办单位

哈尔滨市旅游局

哈尔滨日报

三.协办单位

哈市安全生产协会

哈市直机关摄影协会

哈尔滨师范大学传媒学院摄影系

哈尔滨学院摄影系

四、大赛题材

(一)年代界定

哈尔滨1898年至1949年期间建成的415座老建筑(以历史建筑名单为依据)。

(二)建筑形式

中国传统建筑和西方巴洛克、古典复兴、浪漫主义、折衷主义、新艺术运动、伊斯兰建筑以及中西方交融混杂式建筑等。

五、大赛时间

(一)投稿时间

2014年6月1日至2014年10月15日(以主办单位收到作品或发件邮戳为准)。

(二)评审时间

2014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31日。

(三)展览时间

获奖作品拟在市委123展馆展出,并选出部分作品在哈尔滨日报专版发表。

六、大赛规则

(一)摄影大赛

1.作品要求紧扣主题,拍摄风格不限,作品内容健康,角度新颖,富有感染力,既具有反映建筑基本面貌的资料性,又具有艺术性,力争做到两者的和谐统一。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作品后期制作时可适当调整色彩、亮度和反差,但不得改变建筑物的原貌,比赛不收电脑特技制作和用软件对图片进行合成或分解的作品。

2.作品要求详细填写《哈尔滨415座老建筑摄影大赛作品参赛表》中的项目,包括: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建筑物名称、建筑物所在地详细地址、拍摄时间、联系方式等等(参赛表电子版可到http://bbs.my399.com/rb0033.html下载)。

3.参赛作品投稿采取纸投、网投相结合方式。参赛者要将《参赛表》和电子档原始文件(JPEG格式,不小于5M,TIF格式,不小于20M)。寄送到: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399号,哈尔滨日报摄影部,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朱晓松 联系电话:84890815 邮编150010。

(二)征文大赛

1.作品要求充分反映老建筑的自有特点和其发生过的故事等,文章不超过1000字,随笔、杂文、散文、诗歌等体裁均可。

2.作品要求详细填写《哈尔滨415座老建筑特点及故事征文大赛作品参赛表》中的项目,包括: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建筑物名称、建筑物所在地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等(参赛表电子版可到http://bbs.my399.com/rb0033.html下载)。

3.作品投稿采取纸投和电子版方式。参赛者要将《参赛表》和征文作品,寄送到: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399号,哈尔滨日报文体部,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王洋 联系电话:13946034019 邮编150010。

(三)相关要求

1.参赛摄影作品分纪实类和艺术类,单幅作品不限投稿数量,组照作品每组不超过6幅。

2.参赛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3.参赛作品内容必须真实,保证不能一稿多投。所有参赛的作品仅限于裁剪、亮度和色彩调整,不允许凭空PS臆想内容以及任何改变原画面内容的更改,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4.任何人发现本次大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主办方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5.因参赛照片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等情形使主办方遭受损失的,主办方有权要求上传照片作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要求上传照片者(即参赛者)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6.每位参赛者在参加本次大赛的同时即视为已明确同意主办方或承办方有权免费使用该作品,不再与作者签署授权书,主办单位有权使用于公益宣传(包括展览、多媒体、出版物、媒体报道、网站及数据库展示等),不另付稿酬。使用者必须尊重和保留作者的署名权。

7.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作品不退稿。

8.所有参赛作品均不得涉及暴力、色情、非法宗教宣传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如遇此类投稿,主办者有权自行采取措施。

9.每位参赛者在参加本次大赛的同时即视为已明确同意上述大赛规则。评委会的决定视为最终决定,不接受任何申诉。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各5名,二等奖各10名,三等奖各15名,佳作奖若干名,组织奖若干名,所有参赛作者大赛结束后颁发参赛荣誉证书。

附表2

   征文大赛参赛表

   摄影大赛作品参赛表